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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864814--2023-047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9-07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新建区进一步推进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安置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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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到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抓好退捕渔民转产转业,切实把退捕渔民安置工作落到实处,为我区10年禁渔打好坚实基础,区农业农村局起草了《新建区进一步推进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安置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保障退捕渔民生计,引导和帮助退捕渔民就业创业,确保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小康为目标,通过出台有效措施、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把掌握退捕渔民就业创业状况、分析原因、出台举措、落实帮扶等工作做实做细,进一步完善我区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安置工作。

二、具体措施

(一)动态管理,精准处置

根据当前退捕渔民进城及外出较多的实际情况,各乡(镇)、村、组要通过QQ、微信等便捷方式适时了解退捕渔民生活及就业创业情况,及时掌握、汇报本辖区退捕渔民相关信息。

(二)帮助就业,开展个性化服务

各乡(镇)、村及时掌握退捕渔民就业状况,扩大我区自主研发的就业岗位平台“新建区就业供需一体化服务云平台”终端覆盖面,实现市、区、镇、村、人五级就业信息联动,让广大退捕渔民通过平台找到与自己相匹配的工作,积极组织“春风行动招聘”、民营企业招聘、退捕渔民专场招聘等活动,实现退捕渔民“足不出乡”“足不出村”就能实现更好的就业。

(三)扶持创业,开展精细化服务

对有创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各单位要加强跟踪服务。乡(镇)要为创业过程中有土地流转需求的退捕渔民作好协调服务。区农业农村局要为开办各类涉农合作社、家庭农场及涉农企业的退捕渔民及退捕渔民创业团体提供技术服务。区人社局要为有资金需求且符合申请条件的退捕渔民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区市场监管局要为退捕渔民证照办理提供便捷化服务。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与上级沟通衔接,争取将退捕渔民创业过程中的各类保险纳入政府财政补助项目。

(四)开发公益岗位,帮助就业困难群体

对受年龄、文化、劳动能力制约,难以实现就业、创业的退捕渔民,结合农村环境整治、候鸟保护、森林防火、乡村旅游、水上清洁等工作,开发一批保洁、护鸟、秩序引导、防火巡查等公益性岗位进行兜底安置。

(五)开展困难救助,兜牢基本保障

生活困难的退捕渔民,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因失业导致家庭困难的退捕渔民,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因身体残疾或重大疾病导致不具备就业创业能力的退捕渔民,除将其纳入低保范围外,还应将其纳入特困供养范围。

(六)发展乡村产业,助力渔民就业创业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将乡村振兴工作与支持退捕渔民创业紧密结合起来,在资金分配和项目申报方面向有退捕任务的乡(镇)、村适当倾斜。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和有关乡(镇)要根据乡(镇)、村实际情况和退捕渔民意愿,充分利用政策,整合项目资金,集中发力,打造和升级乡村产业,帮助创业渔民发展,同时让退捕渔民有更多的机会就近就业。

三、保障机制

(一)开展常态化调查,精准掌握情况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将掌握退捕渔民转产转业情况、家庭情况等信息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抓细抓实,将日常沟通联系和集中访问调查结合起来,及时、准确地获取信息。

(二)建立会商协作机制,快速处置问题

除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外,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区禁捕办牵头下定期召开例会,通报情况、互享信息、分析研判、制订措施、明确职责。

(三)加强考核,创先争优

将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安置工作列入全区年度综合考核,对退捕渔民就业、创业帮扶措施有力,就业创业帮扶成效明显、有亮点的乡(镇)和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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