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根据南昌市新建区汪山土库提升改造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汪山土库提升改造项目工作调度会议纪要》(新汪改办文〔2024〕4号)文件精神,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有关规定,本着“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阳光操作”的原则、稳步推进该项目安置补偿工作。
二、出台目的
为改善汪山土库周边环境,提升对外形象,加快推进汪山片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建设,切实做好汪山片区人居环境整治规划范围内征迁补偿工作,维护被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三、重要举措
(一)土地征收补偿
1.补偿依据:以区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土地征收范围为准。
2.补偿标准: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 )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二)苗木及地面附作物征收补偿
1.补偿依据:由区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框定的苗木及地面附作物征收面积为准。
2.补偿标准:按新建区土地利用和征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土征文〔2022〕3号文件规定进行补偿。
(三)房屋、附属物补偿及其它及奖励补助
1.补偿依据:
(1)房屋产权有效证件或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的证明材料。
(2)新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建区住房保障中心)委托第三方测绘机构核定的房屋结构和建筑面积。
2.补偿标准:
(1)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框架结构800元/㎡、砖混结构700元/㎡;砖木结构520元/㎡;土木结构270元/㎡。
(2)附属建筑物补偿标准
1.棚屋140元/㎡;2.简易棚80元/㎡;3.活动板房240元/ ㎡;4.猪、鸭棚、牛栏、厕所:封闭砖混结构250元/㎡ ,封闭砖木结构125元/㎡;5.村庄公用水井3660元/口,挖水井1800元/口,家用自来水(含水井、水泵、储水箱、水管)3000元/套;6.块石围墙120元/延米,砖围墙98元/延米;7.水泥晒坪65元/㎡,三合土晒坪38元/㎡;8.水池60元/m³;9.坟墓800元/棺;10.沼气池2500元/座;11.砖基础40元/m³,片石基础50元/m³,混合基础70元/m³;12.挡土墙180元/m³。
(四)迁移补助费
1.有线电视120元/户;2.固定电话128元/户;3.宽带200元/户;4.分体壁挂空调300元/套、分体立式空调500元/套;5.电、燃气热水器100元/套、太阳能热水器400元/套。
(五)装修补偿
新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建区住房保障中心)委托第三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六)其它补助及奖励
1.搬迁补助费每户按500元计发;2.被征收户的主体自住房过渡费为每户每月600元,过渡期为18个月;3.被征迁的主体房在征收决定书下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包括节假日)完成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各类货币补偿总金额奖励25%。
2.汪山片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涉及房屋被征迁户男性直系亲属须达到22周岁可进行分户,其他分户事项参照新建区以往征收政策实施,时间节点以征地预公告下发之日起计算。
(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按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及市、区等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服务机构:南昌市新建区大塘坪乡人民政府
咨询服务联系人:杨荣华
咨询服务电话:0791-83081686
联系地址:南昌市新建区大塘坪乡大塘新街1号
关联稿件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2024-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