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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行动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6-05 13:10
  • 来源: 本站原创
  • 作者:新建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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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府办发〔201618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行动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新建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行动方案20152017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316

 

新建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

行动方案(20152017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引擎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简称“两创示范”),推动我区小微企业快速健康蓬勃发展,根据南昌市“两创示范”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经济、产业特色等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按照“企业主导、政府服务、政策集成、机制创新”的总体要求,立足新建产业发展现状,围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核心需求,拓展创业空间载体,优化创新生态环境,完善创业创新服务链条,高质高效推进“两创示范”工作,把我区打造成氛围浓厚、政策科学、资源集聚、成果众多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与突出亮点相结合。以南昌市“两创示范”考核目标为导向,着眼我区产业与市场基础,强化政策普惠性落地与绩效考评引领的导向作用;以推进区域聚焦、产业聚焦、政策聚焦、资源聚焦等四个聚焦为手段,突出工作亮点(空间平台、服务生态、互联互通),甄选新建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核心空间区域,聚焦创业创新服务平台载体,叠加政策和资金杠杆,多维布局,以点带面,体现对新建区整体创业创新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示范意义。

 

 

(二)坚持开放互动和互联互通相结合。一方面注重与市、兄弟县(区)沟通交流,及时掌握最新要求,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学习经验,同时着力调动部门、乡(镇、园区)的积极性,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融资性支持;另一方面探索多部门互联互通、协同施策,注重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解决推进共性难题。

(三)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配置相结合。政府在加大政策、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的同时,更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活社会资源,鼓励支持各类经济组织参与,着力构建创业创新平台,拓展创业创新空间,健全创业创新机制,营造创业创新氛围,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三、总体目标

 

 

(一)定量考核目标

 

 

2015年~2017年三年示范期间,实现:

1.就业目标:小微企业就业人数累计增长30%以上,达到10.2万人以上。

2.创业目标:小微企业营业收入增长比例33%以上,达到389.5亿元以上。

3.创新目标:小微企业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85%以上,达到3700万元以上,小微企业拥有授权专利增长50%以上,达到1287件以上。

(二)定性综合目标

1.立足新建产业基础,建成一批低成本、开放式、便利化、普惠性的小微创业创新空间载体;

2.构建一个系统完善、链条齐备、模式多样、政策科学、线上线下的小微创业创新综合服务体系;

3.整合已有政策,科学设计一套扶持围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资源配置的政策组合;

4.形成一批内容丰富、成本低廉、开放共享的软件硬件资源;

5.营造一种创业教育普及深入,创业精神积极活跃的创业创新文化。

四、主要行动布局及职责分工

3年示范期内,各级财政计划投入3亿元,用于支持创业创新空间载体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建立融资性政策支持体系。示范期内主要行动布局如下:

(一)加大政府引导支持,盘活现有存量资源,瞄准新开发资源,定向布局新增空间,形成多业态与多层次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空间载体

 

 

全力整合和拓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空间载体。整合各部门、各乡(镇、园区)存量空间资源,充分利用闲置楼宇、厂房、仓库等现有资源,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为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创新生产经营场所,在租金、公共费用等方面采取减免措施,降低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础成本。

 

 

以园区、长堎镇等核心区域为放射源,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集中力量重点打造各类小微创业孵化器,为科技型初创企业提供低廉的创业场所。各部门、各乡(镇、园区)结合自身优势和业态特色,通过整合资源和搭建平台,积极打造满足创业创新需求的孵化楼宇、社区、小镇,形成创业创新集聚区。

2015年~2017年,按照预算,在创业创新空间载体方面预计3年累计投入1.5亿元。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1.定向夯实、提升一批现有众创空间。政府通过空间补贴、税费减免、定向培训等方式,向大学生、青年群体、农民等创业者进驻众创空间创业提供各种优惠和便利。夯实、提升以电商产业园、后街文化创意产业园、恒望汽车产业园、溪霞现代农业园等为代表的现有众创空间,使现有众创空间集成化、规模化,示范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新局、望城镇政府、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

2.积极打造创业创新新空间。各部门、各乡(镇、园区)根据本行业、本区域特点,通过利用闲置库房、老工业厂房改造以及新建厂房等方式,采用政府引导、企业与机构参与的创新模式,打造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多功能创业创新空间,形成星火燎原之势。

——把握国家“互联网+”发展机遇,加快建设一批电子商务平台以及兼具互联网营销、公共服务功能完备的小微商贸集聚区。针对我区小微商户当前互联网化带来的发展瓶颈,通过做强做大全城电商城,引导和鼓励商贸企业与电子商务融合,依托实体店面和物流配送体系,通过自建网上批发市场或通过第三方网上商城,促进网上网下互动,推动商贸服务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市场竞争力,使我区的电子商务产业和商贸集聚区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区商务局、长工业园区管委会)

——依托城乡一体化建设机会,积极发展绿色高效现代农业,培育发展一批集生产、休闲、农业设施综合利用等功能的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返乡农民工、中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大学生村官、农村能人等返乡人员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发展设施农业、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民俗民族工艺产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产品流通及电子商务、养老家政服务、生产资料供应服务等农村一二三产业,激发农民创业创新活力,推动农民创业创新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区农业局)

——以园区产业转型升级为动力,抓好科技型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大力培育一批研发、检测等企业服务平台,针对区内主导产业的技术链,依托入园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优势,重点建设12家科技孵化园。充分利用园区标准厂房建设,强力推进以长天航空无人机、秉拓机器人等项目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企业基地建设,精心打造亚马逊创梦中心等高端众创空间。(责任单位:长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教科体局)

——以落实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推进新型服务业互联网化居家创业。抓住国家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的机遇,大力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支持小微企业利用各类家庭闲置物业、空置房屋和闲散空间进行创业创新,提升生活品质,改善民生。(责任单位: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二)结合现有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采取政策叠加、聚合发力的方式,构建以融资支持、税费减免、财政奖补等多层次的政策扶持体系,助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

有针对性地研究出台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构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政策链。20152017年,计划三年累计投入1亿元,构建多层次融资支持体系。

    3.完善融资性支持体系。构建以引导基金、融资担保以及融资奖励三位一体的链式接力融资扶持体系,引导金融资本与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有效对接。(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抓紧设立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各类投资基金。按照有效投入的原则,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变财政补贴为股权投入,由政府全额出资或部分出资,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争取上级母基金的支持,面向科技型小微企业、大学生创业、外地高端人才来新建创业等提供融资支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设立转(倒)基金,帮助企业解决续贷难问题。

——推动小微企业从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紧抓国家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之机,鼓励小微企业在“新三板”上市,面向小微企业和辅导中介开展资本市场(地区股权交易机构、新三板、创业板)上市辅导与再融资的补助和奖励。引导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并融资给予必要的奖励,推进小微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强化融资担保服务,加大小额担保贷款资金扶持力度。继续加大现有担保项目的放款力度。加大“财园信贷通”放贷力度,将其实施范围由工业园区扩大至全区,将放贷对象由小微工业企业扩大至商贸流通企业和农、林业龙头企业。加强“助保贷”的推荐力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量为创业创新企业多授信。加大“财政惠农通”以及小额就业贷款的放贷力度。探索实施“两权”抵押贷款,让农业经营主体能够通过土地使用权或是土地流转权获得经营所需的资金。

——加大对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的融资奖励。大力推动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银行机构的互利合作,对合作的银行机构和担保机构分别给予奖励;积极鼓励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行业进行整合、兼并,鼓励各类资本依法参股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大力推进科技金融对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促进专利成果转化。实施科技保险专项补助计划,加大对科技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拓宽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4.加大各级各类财政激励强度。充分运用财政奖补的方式,引导创业创新主体积极投入到技术创新、专利申报、高层次人才引进以及技能培训等创新主要素上来,激发创业创新热情。(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工信委、区教科体局、区人社局)

——鼓励科技进步自主创新。通过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资,创建技术中心等,引导中小企业多把资金投向科技研发中来,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专利技术,提高企业研发的硬环境,支持企业向高新技术和科技型企业转型发展。

——鼓励高层次人才来新建创业创新。政府通过提供启动资金资助、办公用房租金补贴、融资贷款贴息等措施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新建创业,通过建设创新科研平台、科技项目资金资助、政府津补贴、创新成果奖励等扶持政策促进人才创新。

——鼓励开展技术培训助推创业创新。通过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鼓励各类创业主体开展升级培训活动。就业部门要采取委托培训等方式,创新培训模式,扩大培训范围,拓展培训内容,提升创业培训实效。

(三)结合产业特点,构建多维度、全链条的市场服务供给和公共服务生态,加快建设小微创业创新各类专业、技术平台,同时实现多部门工作协同与信息互联互通,打通各类公共服务平台的资源开放、共享

大力培育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增加市场服务供给,为创业群体提供研发咨询、研发工具、创意产品展示、创业交流分享、样品试制、创业辅导和资金对接等综合服务。扩展全链条服务,综合运用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支持小微企业创业环境建设。强化创业创新专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各平台服务资源和优秀服务产品的开放共享,支持各部门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建设。2015年~2017年,在公共服务机构和平台方面预计3年累计投入4000万元,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5.围绕小微企业创新要素配置,打造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重点培育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公共服务专业平台。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领军企业创建特色服务平台,打造一批面向产业上下游小微企业的专业化、市场化的技术转移平台;推动以行业协会和专业服务机构为依托,以创投服务、财务咨询、产业对接、融资服务、媒体驱动服务、智慧云端服务等为内容的专业服务平台,为小微创业者提供资金、技术和服务支撑。(责任单位:区工信委)

——建立新建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中心综合平台。以各平台为基础,由区创业创新服务中心梳理各平台信息,集中发布官方政策和收集创业创新主体的信息,集成全区的服务政策,整合全区的服务资源,实现区内企业资源共享,服务全区小微企业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区“两创”办)

6.推进政府购买社会资源和中介机构对小微企业提供的公共服务。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由社会力量承接小微企业公共服务项目,构建政府支持中介机构、中介机构服务企业的格局,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公共性、基础性和普惠性服务,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7.探索设立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代金券。向小微企业发行“新建区小微企业服务代金券”,通过创业、创新代金券等方式对创业者和创新企业提供社会培训、管理咨询、检验检测、软件开发、研发设计等服务,建立和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企业可用代金券向各类专业服务机构购买兑换相关服务。(责任单位:区“两创”办)

    (四)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形成部门间协同合力,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以简政放权为契机,以“三单一网”建设为依托,着力推进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全力促进小微企业的创新发展。2015年~2017年,三年计划投入1000万元用于各项机制的创新。

8.贯彻落实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创业主体门槛。深入推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及“一照一码”工作。制定办法,具体明确“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联动审批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精简优化手续、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责任单位: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9.规范各类规费收取。建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未列入清单的收费单位和收费项目,被收费单位可拒绝缴纳。针对小微企业创业关键要素,持续开展涉企收费目录优化调整,形成涉企收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切实减轻创业负担。(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10.完善普惠性税收措施。严格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要减化程序,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对接受益主体,对符合减税条件的各类创业创新主体做到应减尽减,特别是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要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11.发挥政府采购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支持作用。完善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强对采购单位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采购单位改进采购计划编制和项目预留管理,增强政策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效果。加大小微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把政府采购与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2.完善贸易便利化措施。按照流通现代化和贸易便利化的要求,加强规划引导,以新型业态为引领,加快培育小微商贸流通企业自主品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新型消费方式。采取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统一配送等新型流通方式,推进小微商贸流通领域资源整合,实现小微商贸流通企业集聚发展,形成一批产业集群,促进流通效率进一步提高、流通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快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五、保障措施

 

 

    为保障创业创新目标活动的完成,政府从组织领导、财政资金、监测体系、绩效考核和宣传动员等方面建立各种保障机制,促进创业创新活动的有效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

 

 

 在已成立的新建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设立区“两创示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机构设在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与上级沟通、重点任务协调推进和资金监管,同时,分别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设立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职能及分工,具体如下:

 

 

1)区工信委:主要负责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融资性支持三项工作内容。包括专项工作及指标监测考核;

2)区教科体局:主要负责小微创新工作、推动众创空间、创新大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相关政策实施等;

3)区商务局:负责电商产业园、商贸集聚区建设、贸易便利化措施等;

4)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负责商事制度改革措施等;

5)区金融办:负责制定和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政策;

6)区人社局:负责大学生创业、人才引进、就业培训和小微企业新增就业人数监测和统计;

7)区发改委:负责做好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制定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等;

8)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负责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落地情况;

9)区统计局:负责统计监测重点指标;

10)区委宣传部:负责创业创新示范城市的政策宣传,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两创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总体工作部署,并指定专人负责与区“两创办”的业务对接。

(二)建立政策、资金保障体系

 

 

1.在贯彻落实已有政策的基础上,加快研究制定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相关配套政策,在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公共服务、加强基地建设、强化融资服务等方面出台系列措施,加大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保障力度。

 

 

2.区财政部门在合理安排上级资金的前提下,要稳步增加创业创新基地、公共体系服务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建立与本地区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投入机制,调整优化财政专项资金投入结构,突出专项资金投入的多元化,促进专项资金重点投向小微企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创业培训、创业投资等服务支撑体系,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三)严格资金监管,加大绩效考核

 

 

1.实施立项、审核、复核、批复全过程一体化监管。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监督机构,对项目申报、评审、验收全过程监督,为项目立项、项目实施和项目后续管理提供客观公正的评审依据,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公平、透明、高效。

 

 

2.加大绩效考核力度。按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总体工作要求,分解各项目标任务,明确细化工作指标。各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奖惩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落实。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建立实施考核奖惩制度。

(四)部门协同联动,建立小微企业统一数据监测体系

建立创业创新数据动态监测体系。对小微企业创业、就业、创新等综合性指标和创业创新空间、公共服务、融资性支持、税费减免政策落实、体制机制创新等过程性指标进行统计监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工作职责,设立工作台账,登记各项工作任务和各项指标值完成情况,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的良好氛围

 

 

1.利用“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电视媒体”多位一体的宣传手段,加强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舆论宣传,积极弘扬崇尚科学、尊重人才、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创业风尚。

 

 

2.通过举办创新创业论坛、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在全社会弘扬“敢为人先”的精神,活跃新建创新创业氛围。大力表彰奖励创新先进小微企业和优秀创新创业个人,积极推广优秀小微企业的先进创新模式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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