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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1日-7月21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 发布时间:2021-07-21 16:47
  • 来源: 新建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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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法律文书文号 案由 处罚依据 被处罚对象名称 法定代表人 处罚结果 法律文书日期 执法机关名称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1 新(消)行罚决字〔2021〕0023号 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新建区宝都宾馆 熊**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2021年6月25日 新建区消防救援大队 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2 新(消)行罚决字〔2021〕0024号 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逾期未改《江西省消防条例》 依据《江西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七条之规定 南昌市方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熊**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21年7月7日 新建区消防救援大队 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3 新(消)行罚决字〔2021〕0025号 故意破坏火灾现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兴国路150号(江西省新康监狱职工生活区)电动自行车车棚 喻**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2021年7月14日 新建区消防救援大队 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4 新(消)行罚决字〔2021〕0026号 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新建区东方豪景明珠足浴店 郭**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2021年7月15日 新建区消防救援大队 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5 新(消)行罚决字〔2021〕0027号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南昌市新建区昌西液化气有限公司(瓶装燃气服务点) 吴**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2021年7月15日 新建区消防救援大队 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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