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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4-14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区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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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府办发〔202122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建区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通知》(林资发〔2021〕21号)和《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的通知》(赣林资字〔2021〕27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在全区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现将《新建区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2021413

新建区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和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厉打击毁林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国家林草局统一部署,结合“护绿提质2021行动”和省林业局“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决定于2021年4月至12月组织开展全区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彻底查清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为基础,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严肃追究监督管理不力责任为目标,以深入推进林长制、创新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体制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强力整治森林资源管理秩序,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为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查违法违规行为。以卫星影像判读变化、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为线索,全面清查党的十八大以来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滥砍盗伐林木违规拆分审批、临时用地逾期使用、违规调整和破坏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等问题。

(二)突出大案要案排查整治。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重点排查重要生态区位特别是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涉案林地林木数量大、持续时间长、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案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挂牌、重点整治等举措,彻底查处整改,严肃追责问责。

(三)纠正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的政策文件。全面梳理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涉林政策,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内容,确保林业法规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

(四)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原则,全力推进问题整改。整改工作纳入2021年各级林长重点工作内容,整改成效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

(五)全面创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机制。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落实林长巡林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一长两员”源头管理机制,压实各级林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新建区打击毁林专项动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专项行动工作,研究解决专项行动重大事项。

长:李和风区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戴广博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方志亮区林业局局长

员:夏志春区林业局副局长

        程净珊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谭永强公安局副局长        

蔡恒顺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夏志强区法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夏志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勇辉、邓超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统筹专项行动工作进度,协调解决突发问题,提交专项行动成果,及时报告重大事项。专项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为推动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组建三个工作组。

(一)现地查验组

长: 邓淑兰区林业局副局长

员: 夏国新、周天桂、徐倩倩

责:负责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图斑进行现地查验,出具查验报告,及时将查验报告移送案件查处组。

(二)案件查处组

长:蔡志坚    区林业局副局长

副组长:屈    区公安分局森林分局局长

员:张勇辉、邓超,区公安分局森林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责:负责涉林违法案件的查处,对涉刑案件加强与公安部门做好行刑衔接。

(三)后勤保障组

长:涂景华    区林业局副科级干部

员:毛小球、苏宁、邓腾华、金媛。

责:负责车辆等后勤保障。

三、工作步骤和阶段任务

(一)准备部署阶段(3-4月)

1.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抽调人员,组建专班,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开展。

2.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积极争取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努力营造严打整治的良好氛围。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收集群众举报,丰富案件线索来源。

(二)自查自纠阶段(5—9月)

“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为着力点,集中时间力量,对全域范围内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1.利用国家林草局提供的卫星遥感影像和历年森林督查成果和监督检查结果,排查卫星影像判读变化情况,梳理形成变化图斑。

2.对判读变化图斑、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各类疑似问题线索逐一开展现地核实。

3.对核实出的违法案件及存在的问题(含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立行立改,对涉案林地应收尽收,及时恢复植被,确实使用林地的,查处到位后依法补办使用林地手续。

4.认真梳理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不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地方政策文件,并及时纠正。

(三)重点整治阶段(5—9月)

重点整治与自查自纠压茬推进,在依法处理涉林违法案件的同时,实行“一案双查”,严厉打击毁林犯罪行为,切实刹住毁林歪风。

1.成立专项领导小组,落实整改责任,将每个问题案件整改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2.加大挂牌督办案件的查处力度,并选取一些有典型意义、有影响的案件案例开展以案释法。

3.对问题案件多、整改工作不力的乡(镇)进行通报、约谈等。

4.9月10日前将全区专项行动成果,包括案件数据库、案件查处情况等报送市林业局。

(四)总结评估阶段(10—12月)

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特别是要认真分析森林资源管理方面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深入查找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的问题和管理上的漏洞,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补短板、强弱项,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秩序,强化管理措施,提升管理效果。

1.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10月10日前将审核汇总后的典型案例、矢量数据库和成果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林业局。    

2.同时,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切入点,进一步健全完善林长组织体系、源头管理体系、制度保障体系、目标考核体系、智慧管理体系等体系建设,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成效,以林长制制度创新推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扎实措施全面摸清有关情况,严肃查处相关问题,特别是狠抓大要案查处,确保不留尾巴、不反弹。要加强督导,不得以文件、会议代替落实,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对于应报未报、应查未查,专项行动后再发生媒体或其他方式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依法严肃处理。要建立严格的问题排查机制,确保排查结果真实准确。要坚持依法查处,立行立改,具备条件的要立即回收林地、恢复植被。要依据《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通过严肃追究部分失职渎职公职人员的责任,警示教育广大干部,进一步提升各级党政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要积极建立林业、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和司法等部门联合处理机制,涉嫌犯罪的必须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罚代刑。

(三)健全长效机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查找漏洞,尤其对共性问题要深入研究,积极应对,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森林资源监管,特别是重点加强公益林规范化建设管理,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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