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政 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 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 知》(赣府厅字〔2025〕1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认真做好全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洪府办 字〔2025〕7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 调查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掌握2020年以来我区人口在数量、素质、结 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我区人口发展 状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新时代人口 发展战略、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建 篇章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在我区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涉及全区各乡镇 (街道)、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共抽取约1800住户、6000 人。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 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 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四、组织实施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 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各部门要按照“统一 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的 组织和实施工作。
为加强调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成立新建区2025年全国1% 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统筹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协调 解决调查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 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管理处)要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要充 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 员会的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调 查工作。调查所需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应尽可能从相关单位商 调,不足部分可从社会招聘,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经费保障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 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 到位,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从相关单位商调的调查指导员 和调查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从社会招 聘的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按照当地实际工资水平和调查工作 任务核算劳动报酬,统一由聘用单位支付。
六、工作要求
(一)依法如实调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 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 数 据 。
(二)做好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方式, 深入宣传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调 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 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充分 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强化调查全流程的数据质量 检查核查,提升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 确、完整可信。
(四)加强信息保护。全流程加强对调查对象个人信息的 保护,各级调查机构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 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
附件:新建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组 成人员名单
办 公
2025年3月18日
附件
新建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滕晓宇 区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吴 寻 区发改委副主任
万里明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党生 区卫健委副主任
成 员:雷华荣 区教体局副局长
蒋淑梅 区科工信局副局长
李学盛 区民政局副局长
姜铁明 区财政局副局长
龙团结 区人社局副局长
雷春荣 区资源规划分局党委委员
曹水文区住房保障中心党组成员
梁朝阳 区文广旅游局工会主席
熊全金 区侨联副主席
杜玉萍 区统计局党组成员
新建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 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杜玉萍兼任。协调小组及相关工作 机制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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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区人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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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5年3月1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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