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办字〔2019〕46号
南昌市新建区安委办关于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园区、管理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新建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南昌市新建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新安字〔2019〕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9月16日起至9月27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各乡镇(园区、管理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督查内容
1、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
各乡镇(园区、管理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是否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开展辖区“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有关工作,部署重要时间节点安全生产工作;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2、《南昌市新建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落实情况
各乡镇(园区、管理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是否依据方案内容规定,根据共性方面内容及行业个性方面内容,全面开展督查检查。
3、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具体工作内容
各乡镇(园区、管理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是否有具体工作有关材料、检查台账、处罚惩治相关材料、专项行动小结等内容。
三、督查时间
2019年9月16日—9月27日,具体时间和公务车辆由各督查组组长安排。
四、督查分组
第一组督查昌邑乡、联圩镇、象山镇、樵舍镇、乐化镇、城管局、卫健委、气象局、烟草专卖局、城投公司、旅投公司、农投公司、商投公司、国资运营公司。
组 长:周信平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齐文豪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牵头科室:审批科
联系人:陶志龙(审批科科长 13755649216)
熊 山(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 13970078236)
第二组督查松湖镇、石岗镇、西山镇、石埠镇、长堎工业园区、科工信局、信访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文广新旅局、环保局、住建局(油、气)、消防大队、石油公司、物资总公司、二轻总公司。
组 长:李美夏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喻 刚 区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
牵头科室:职安科
联系人:胡根火(职安科科长 13879162150)
第三组督查大塘坪乡、铁河乡、金桥乡、溪霞镇、溪霞农业生态园、区财政局、教体局、自然资源分局、建管中心、邮政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电公司。
组 长:邬裕铜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杨复猛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牵头科室:宣教中心
联系人:余政水(宣教中心主任 13870848049)
第四组督查流湖镇、厚田乡、望城镇、长堎镇、南矶乡、人社局、交通局、公安分局、交管大队、供销社、林业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组 长:符 勤 区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
钱 华 区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
牵头科室:安监科
联系人:陈四平(安监科科长 13767069699)
五、督查方式
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资料、抽查2-3家企业等方式。
六、督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乡镇(园区、管理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充分认识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力支持,积极配合,确保督查工作按时有效开展。
(二)严格标准,认真负责。各督查组要严格按照督查内容,逐项对照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如实反映,并向各乡镇(园区、管理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进行反馈。
(三)及时总结,提出对策。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形成书面督查报告,于9月30日前报区安委办,区安委办将各督查组情况汇总后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
南昌市新建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