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索引号: m160195--2024-002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文广新局 生成日期: 2024-03-2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江西省开展节庆活动专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
  • 浏览量:
  • 字体【      】

江西省开展节庆活动专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节庆活动管理,促进节庆活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开展节庆活动清理规范工作的函》(文旅发电(2023〕357号)等文件要求,现决定于2024年2月至3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节庆活动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规范节庆展会论坛活动的决策部署,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按照全面清理、所肃整治、分级负责、统一规范的原则,着力解决节庆活动数量过多、实效不高、不按规定报批、铺张浪费等问题,进一步精简节庆活动数量,提升活动质量,健全管理机制,推动节庆活动规范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整治情形

清理规范范围包括各级党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举办的各类节庆活动,包括节庆活动、事业单位周年庆典活动。

重点清理规范情形:

1.未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备案程序的节庆活动;

2.未经批准,随意冠以“中国”“中华”“全国”“世界”“全球”“国际”等字样的节庆活动;

3.长期未办、形式单一、耗资巨大、主题重复、社会效果不佳、影响力有限的节庆活动;

4.变相公款消费、旅游,发放礼金、礼品、昂贵纪念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节庆活动;

5.违规开展评选表彰等活动,或收取不合理费用借机敛财的节庆活动;

6.党政领导干部未经批准出席的节庆活动;

7.党政机关未经批准,以支持、指导等形式参与市场化运作的节庆活动。

三、清理原则

对省部级以下保留清单内的节庆活动按如下原则清理

1.原则上连续两个以上周期未举办的节庆活动必须取消

2.不按规定履行报备程序、低质无效的节庆活动必须取消

3.奢靡办节,群众反映强烈的节庆活动必须取消

4.主题内容相似的节庆活动要合并或轮流举办

5.地域性较强、影响力小的节庆活动要降级举办

6.各设区市本级、县(市、区)原则上节庆活动数量不超过1 个。

四、主要任务

(一)精简压缩节庆活动。按照“强化导向、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厉行节约”的原则,各地各部门对现有节庆活动进行梳理,坚决取消或调整长期未办、形式单一、耗资巨、主题重复、社会效果不佳、影响力有限的节庆活动。对清理后的节庆活动建立保留清单,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今后原则止只减不增

(二)规范举办节庆活动。加强对本地区本部节庆活动的日常管理,按规定严格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原则上不套举办展会、论坛、评选、表彰等其他类活动;严禁以改换名称、绕道国有企业或社会组织等方式规避审批。严格控制数量:规模和规格:避免过多过滥、主题交叉重复。加强对节庆活动效果的评估,提高活动实效,避免内容空泛、流于形式。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出席节庆活动。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经费来源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国有企业举办的活动,应参照对党政机关的要求执行,严禁承接实际由党政机关主导的活动,并重点抓好资金审计。鼓励节庆活动市场化运作,培育知名度高、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节庆品牌。

(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审批备案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违规举办节庆活动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举办节庆活动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把关不严、履职不力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置

五、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清理规范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组织实施清理规范工作,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专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协调解决专项清理工作中的问题。各设区市、省直各单位负责对本地区各级党政机关、本部门及直属单位举办的各类节庆活动进行清理规范。

六、进度安排

清理整治工作时间为2月至3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摸底阶段(3月5日前)。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本地区本部门节庆活动情况摸底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清理规范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和时间节点。

(二)集中清理规范阶段(3月6日-20日)。各地区各部门根据清理规范方案,对照省部级以下已经批复的节庆活动清单(附件2),提出精简压缩意见。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各地区各部门上报的拟保留节庆活动进行复核、调整形成省部级以下节庆活动保留清单。

(三)总结评估阶段(3月20日-25日)。各地区各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清理规范工作进行分析和总结形成清理规范情况总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压缩调整情况正反面典型案例)和省部级以下节庆活动保留清单,于3月25日前将材料纸质件和电子版光盘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节庆活动管理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减轻基层负担的迪切需要,也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精准施策,狠抓落实,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举措,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把节庆数量压减下来,质量提升上去。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节庆活动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统筹协调好本地区本单位的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各地各单位节庆活动清理规范工作联络员名单请于3月5日前报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确保取得实效。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对节庆活动中出现的各种乱象进行纠偏。要从严把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力戒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节庆活动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各地区各部节庆活动管理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