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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i413858-0203-2021-000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供销社 生成日期: 2021-07-0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新建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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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精神,落实《供销合作总社、中央农办、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的指导意见》(供销金联字[2021]1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申报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的通知》(供销厅金字[2021]24号)的部署和要求,现就推进我区供销合作社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以下简称“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作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概况

(一)试点名称

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

(二)“三位一体”试点单位

南昌市新建区供销合作联社。

(三)“三位一体”试点实施载体

南昌市新建区专业合作社或基层供销社。

(四)试点区域

南昌市新建区。

二、我社开展“三位一体”试点基础及优势

(一)基层组织体系进一步夯实

我社已形成以流通为主导、生产为基础、金融为支撑的综合协同服务新机制,逐步完善生产、流通、金融等服务功能,将各类要素有机结合。与实施载体和运营主体单位联合合作,已形成覆盖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链条,扩大组织规模、拓展服务功能、发展一体经营,走上跨区域规模化和跨领域一体化的联合发展道路,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

(二)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我社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产业链条为纽带,以要素融合为重点,稳步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已初步形成规模

(待定企业后再述)

(三)开展“三位一体”试点优势

(待定企业后再述)

(四)实施载体简介

(待定企业后再述)

三、有序有效推进试点工作实施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系统观念、协同发展。坚持科学统筹、系统集成、资源共享,更好发挥地方党委政府作用,加强部门间协作,实现生产、供销、信用各环节的要素资源聚合,推动农业农村发展。

2.坚持因地制宜、点面结合。综合考虑我区地域区位、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发展特色、整体发展环境等因素,因地制宜选择行之有效的实践形式。

3.坚持市场主导、创新驱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活市场、要素和各类经营主体,推动科技、业态、模式创新,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4.坚持规范发展、防范风险。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措施,强化风险防控,积极稳妥推进,确保“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发展举措

1.高度重视,提高政治地位。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我社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作为我们必须回答并完成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实抓细抓好。努力把供销合作社办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的有效实现形式,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的必然要求。

2.联农姓农,坚持为农服务。我社将坚持与农民合作、让农民共享,坚持服务农民与合作农民有机统一。以保障农民权益、增进农民利益为核心,把为农服务宗旨和初心贯穿到试点方案设计、试点任务推进、试点措施落实的全过程,以合作带服务,以服务促合作,通过“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探索以产权为纽带等多种形式,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构建与农民合作的利益共同体,不断提高为农服务的质量和效益,使供销合作社真正成为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附加价值,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帮助广大农民就地就近实现就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让农民真正尝到“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甜头,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3.因地制宜,创新发展模式。根植于新建区农情做出的具体实践探索,不仅有改革的普遍性,还有区域的特殊性。在试点过程中,也不拘泥于内联、外联、平台嵌入等既定形式,立足实际、着眼全局,综合考虑地域区位、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发展特色、整体发展环境等因素,在加强制度建设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包容开放地推动对不同业态、模式的探索,创新发展更贴合实际和行之有效的“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实践形式。

4.资源整合,系统集成共享。生产、供销、信用都是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关键要素和必要环节,对农业产业发展不可或缺,但又都有自身的局限性,只有联合统筹,才能发挥合力,更好地为农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通过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积极引导各类合作组织拓展服务功能,构建协同机制,促进农业与工业、供销、金融、科技等领域的资源整合和集成共享,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提高组织化程度,提升发展水平,增强竞争能力。在试点开展过程中,加强系统观念,注重部门间协作和各类资源要素的整合,最大限度集成共享、资源协同,让“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成为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力抓手和有效途径。

5.规范发展,防范风险。通过“三位一体”试点工作,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措施,坚持规范发展,强化风险防控,形成可复制模板,积极稳妥推进,确保“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持续健康发展。

6.扎实推进,加强协同。着力加强基层社建设,大力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加强基层组织网络建设。全力打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改造升级硬件设施,扩大经营业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土地流转、代耕代种、机播机收、统防统治、统购统销等农业生产性服务,推进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积极调动供销系统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社团组织等各类资源,强化流通网络对接,加快发展农副产品电子商务,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布局关键节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不断提高农副产品流通能力,搭建联接农产品生产和消费的桥梁。进一步增强社有企业发展活力,提高社有企业对“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支持带动能力。

四、预期目标

(一)通过“三位一体”试点,计划到2023年6月,在新建区乡镇实现村级社全覆盖,供销系统土地托管服务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服务和带动社员1万户以上;水稻种植基地达到8万亩以上。

(二)通过“互联网+”的模式,进一步升级城乡流通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围绕城乡冷链物流骨干网和第四方物流集配网的流通产业链条。进一步完善信用合作、资金互助、普惠金融等涉农金融服务综合平台。构建起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服务平台,真正实现“三位一体”有机融合,综合服务,协同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为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我区“三位一体”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齐抓共管,科室通力协作,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保障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我社已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定期上级报告进展情况,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合力推进试点工作。充分做好调研论证,积极探索创新模式路径,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三)加大宣传构建“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重大意义、实际成效和典型经验,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氛围,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加强经验交流和学习培训,推进试点工作。

(四)因地制宜、创新发展,将自身特色与“三位一体”试点工作相结合,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新模式。

(五)加强对“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培训,培育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适应市场化特点和合作经济发展要求的“三农”工作队伍,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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