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新建区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府办发〔2024〕49号)及《南昌市新建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申请报名工作的通知》(新供办发〔2024〕5号)文件精神,根据申报主体提供的材料,经区社党组会议研究,拟同意以下服务主体作为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承接主体:
1.南昌市新建区昌邑供销合作社
2.南昌市新建区大塘供销合作社
3.南昌市新建区鑫福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一、项目名称
南昌市新建区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
二、公告期限
如对本项目有异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天内可向南昌市新建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经济发展股书面反馈,逾期则视为无异议。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单位:南昌市新建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指导股
联系方式:0791-83752308,程应钢
南昌市新建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11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赣公网安备 360122020001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