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
根据《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区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府办发〔2025〕37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新建区供销联社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主体资质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述
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围绕水稻生产选择育供机插秧、飞防及机烘三个环节进行补助。其中计划累计补助育供机插秧1.43万亩;计划累计补助专业化统防统治(飞防)托管服务项目44.12万亩·次;计划累计补助机烘服务项目1.15万吨。
1.资金安排。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资金234万元。
2.补助计划。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全部用于育供机插秧、飞防及机烘三个环节进行补助。按照中央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30%,且亩均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的原则,确定补助标准。补助标准:育供机插秧补助标准:补助规模经营主体标准不超过50元/亩/季,补助小农户标准不超过55元/亩/季;飞防服务补助价格为3元/亩/次;机烘补助价格为20元/吨。服务作业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
3.支持对象。支持对象必须为基层供销合作社和供销社社有企业,其中社有企业原则上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50%以上,不含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4.补助方式。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按服务面积进行补助。
二、申报范围
项目实施范围为新建区除成新和朱港两个国营农场外的水稻农业生产机械化服务。作业服务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1月30日。
三、申报条件
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要求承接主体服务小农户比例不得低于60%(2025小农户暂定为土地经营面积为70亩以下的农业经营户)。
四、申请报名
申请时间:2025年8月11日-8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地点:区供销联社经济发展股(长堎镇花果山路178号),联系人:夏丽珍 电话:13870692033。申报材料: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向区供销联社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本组织登记证以及反映本组织服务质量、服务能力、服务业绩等证明材料和当年社会化服务合作对象名单、面积和合同等相关材料。
附件: 南昌市新建区供销系统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表
2025年8月11 日
南昌市新建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 8 月11日印发
附件1
新建区供销系统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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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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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乡(镇、场) 村(分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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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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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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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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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组织 人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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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数量 (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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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内容 |
申请承接农业生产托管育供机插秧、机防及机烘项目, 其中育供机插秧服务面积 亩、拟服务区域 机防服务面积 亩 、拟服务区域 机烘 吨 、拟服务区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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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 承诺意见 |
本单位承诺:未将承担的项目任务进行转包;未将自营土地的作业申请补助;未与其他服务主体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未将收购的稻谷烘干申请烘干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未在其他部门申请相关补助资金,服务小农户数量不低于60%。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安装监控检测设备,提交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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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服务主体营业执照复印 件、相关农业机械发票及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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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公网安备 360122020001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