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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420179--2024-0068 主题分类: 交通
发布机构: 新建区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4-04-1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新建区交通运输系统开展2024年“宁静南昌”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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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字〔20248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各乡镇交通运输管理站

现将《南昌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 2024 年“宁静南昌”主题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449

新建区交通运输系统开展

2024 年“宁静南昌”主题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宁静南昌”主题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常办字202417 )《南昌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2024宁静南昌主题活动工作方案》(洪交发〔202437)文件精神,加强我区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运输管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的管理,加大对运输车辆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助力解决城市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运输噪声扰民问题,营造良好的运输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宁静南昌”主题活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新建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安春任组长,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交通股,办公室主要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三、工作内容

依法依规办理企业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加强运输企业行业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参与路面治超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巡查频次,依法查处发现的车辆非法改装行为。

四、实施步骤

整治时间:20244月至12月底

()核查整改阶段(4月至5月)

根据江西省道路运政管理系统,对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运输企业和车辆许可资质进行全面摸底核查,对逾期未年审的车辆要求企业和个人限期整改到位。经核查,确实从事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处置运输的经营者,对于新增运力车辆,原则上需纳入市城管执法局监管平台后,再按照要求办理《道路运输证》。对于已经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如未纳入市城管执法局监管平台,原则上不予进行《道路运输证》年审。

()集中整治阶段(6月至10月)

在办理《道路运输证》核发、审验过程中,对达标车型、行驶证、车辆外观及检查报告中车辆技术状况参数严格把关,对车辆技术参数不合规或存疑的车辆,认真核实、严肃调查。对于使用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责令经营者及时改正,并及时将相关情况线索移交至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处理。局属各单位、各乡镇交通运输管理站要积极会同生态环境、住建、城管、公安交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

()巩固提升阶段(11月至12月)

强化日常监管,不定期抽查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运行情况,力争在运车辆装置安装率、运行实时在线率、入网率均达 100%。逐步清理挂靠经营企业,严禁新增挂靠企业。对工作中发现的从业资质缺失、交通事故频发、安全管理不落实、隐患问题不处置的企业,逐步清退市场,保障行业有序发展。

五、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各乡镇交通运输管理站要切实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主动性,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压实工作责任。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各乡镇交通运输管理站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责任到人。要加强与住建、城管、公安交管等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对辖区工作的指导,

()营造良好氛围。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各乡镇交通运输管理站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度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市民群众监督建筑垃圾运输违规行为,营造全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和处置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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