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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8069-6507-4094-5647-365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17-12-0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赣江和鄱阳湖采砂规划(2019-2023)编制工作的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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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赣江和鄱阳湖采砂规划(2019-2023)编制工作的征求意见

 

厚田乡政府、樵舍镇政府、联圩镇政府、象山镇政府、昌邑乡政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发展砂石产业的若干意见》和持续保障《南昌市平价砂石进社区工程》,现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赣江抚河饶河信江修河中下游干流河道和鄱阳湖采砂规划(2019-2023)编制工作的通知》赣水采砂字【2017】3号,南昌市水务局《关于开展赣江、抚河和鄱阳湖采砂规划(2019-2023)编制工作的通知》洪水政法字【2017】86号,转发你们,请你们立即开展赣江、鄱阳湖所在水域采砂规划,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调度,高度重视采砂规划编制工作。由于(2019-2023年)“五河一湖”采砂规划组织编制环节多、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乡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高效推动,加强组织领导,安排具体负责人,指派专人对接采区规划编制工作。

二、认真调研,现场踏勘。请各乡镇根据现有的采砂规划点科学合理设置采区,确保选择采区稳定有序开采,要避免有重大权属争议,行政区划界限不清的水域,充分考虑环境保护、防洪安全、航道安全、渔业资源、林业湿地保护等影响。

三、根据《江西省赣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修编报告(2014-2018)》,厚田乡政府所涉南赣1号、南赣2号、南赣3号采区,樵舍镇南赣5号采区,联圩镇南赣6号、南赣8号采区,象山镇南赣7号、南赣9号采区,昌邑乡南赣10号采区、南赣15号保留区、鄱阳湖新建1号采区。

四、请各乡镇按照上述采区,按相关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勿必在9月16日前上报采区规划点,将征求意见以政府红头文件回复我局,如未按时回复意见,我局视为同意。

 

附:1、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赣江抚河饶河信江修河中下游干流河道和鄱阳湖采砂规划(2019-2023)编制工作的通知》赣水采砂字【2017】3号。

    2、南昌市水务局《关于开展赣江、抚河和鄱阳湖采砂规划(2019-2023)编制工作的通知》洪水政法字【2017】86号。

 

 

 

联系人:陈超  13870613011

                                

                             

 

 

 

南昌市新建区水务局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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