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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0642-3417-3770-3684-279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卫健委 生成日期: 2017-09-1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17年全区卫生计生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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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区卫生计生工作以深化医改、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为重点,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协调推进卫生计生各项工作,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一、加快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巩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分类指导和示范引领。坚持公立医院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定期公示主要监测指标,严格实施考核问责,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2.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框架,加强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实现“城乡分开”、“上下分开”和“急慢分开”。 通过医保报销政策引导城乡居民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将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的门诊特殊病诊疗下沉至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开展分级诊疗试点,重点推进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等三项试点工作。   

3.不断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非政府办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基本药物实施零差率销售。加强和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强化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考核结算,使资金拨付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4.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进一步优化社会办医的政策环境,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稳妥推进功能重叠、具有可替代性的公立医院改制试点,优先将富余的公立医院转型为康复、老年、长期护理、慢病管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实施健康老龄化工程,大力发展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推动发展护理、康复、临终关怀、健康旅游等延伸性服务。

5.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以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信息三大数据库为核心的新建区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化平台建设,分区域分步试点推进,逐步完善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公共卫生、药品管理与供应保障、卫生管理、计划生育管理六大业务应用系统,形成覆盖卫生计生机构高效统一共享的网络信息平台,力争“十三五”末实现三个目标:使群众拥有一份全生命周期、地域范围内可自由调阅的,包括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在内的健康信息;通过强化卫生服务能力,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和社会机构提供“互联网+”的模式,试点糖尿病和高血压慢病全过程管理,使群众都拥有一位政府提供的家庭医生;实现辖区范围内医疗机构的资源互联互通和共享,改革就诊模式,建立统一的挂号、付费平台和分级诊疗模式,探索信用支付方式。

二、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6.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贯彻新修订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实好特殊情形再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家庭保障与奖励等措施,妥善做好政策的衔接。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引导群众进一步转变生育观念,提高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落实好省卫生计生委有关出生医学证明和住院分娩登记信息化管理工作。坚持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完善考评体系,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管理。

7.深入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对生育两个孩子及以内的家庭,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取消审批程序,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准备生育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办理登记,免费领取生育服务卡。简化特殊情形再生育审批程序,精简申请材料,推行网上办理。推行承诺制,对婚育情况难以核实的,按程序凭群众承诺办理。将生育服务证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等事项在网站、政务服务窗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8.落实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对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期间的计划生育家庭继续实施奖励和扶助措施。积极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工作,实现城乡标准统一;扩大失独家庭再生育技术服务补助范围,将49周岁以上有生育意愿且有生育医学指征的人群纳入服务范围;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特扶对象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对贫困计生家庭进行精准帮扶,探索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家庭心理疏导。

9.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孕情监测和服务,强化B超、终止妊娠手术管理,认真落实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做好源头治理工作。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完善“两非”行为查办工作机制,严查“两非”案件。深入推进“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倡导社会性别平等。

10.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深化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模式。围绕“健康南昌”建设,努力提升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水平,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促进工程,继续落实好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6类基本公共服务。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的管理和应用,建立完善信息通报制度,提高基础信息的准确率和完整率。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和关怀关爱活动。

三、强化公共卫生服务

11.做实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提高到45元,提高部分全部用于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建设,扎实做好儿童、孕产妇、老年人等特定人群的健康管理。全面推开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组织自我管理小组,融合健教、随访、体检、指导和诊疗服务。继续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增补叶酸、住院分娩补助、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公共卫生站(科)建设。

12.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强化卫生应急规范化管理,修订完善卫生应急预案,推进卫生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应急工作,提高卫生应急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3.强化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全面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继续开展预防接种星级门诊创建活动,调整脊灰疫苗免疫策略,有效处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创新艾滋病综合防控新模式,实施预防、治疗、救助、管理四结合,全面提升艾滋病防治工作成效。认真落实结核病、麻风病和职业病等专项疾病防治规划,开展耐多药结核病防治试点工作。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成果,全面开展居民死因监测与肿瘤登记工作,实施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

14.加大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力度。开展螺情普查,建立以行政村为单位的钉螺滋生环境数据库,完成市级消除疟疾评估。

15.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强化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提高履职意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扩大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健全风险监测结果会商机制,强化监测结果应用。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跟踪评价。

四、着力提升卫生计生服务水平

16.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全面完成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资源整合,深化母婴健康工程,推进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会诊网络和机制,确保急救通道畅通,确保母婴安全。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在有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普遍开设高龄孕产妇门诊,强化咨询指导,加大出生缺陷防治力度,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7.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全面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解决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就医时间、环境、服务、费用等四个方面问题。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扩大临床路径病种和覆盖面,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和临床实践技能比武活动。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卫生服务水平,开展一级手术的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比例分别达到70%、50%以上。完善医疗纠纷“三调解一保险一打击”机制,推进基层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工作。全面推进市、县两级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巩固血站血液核酸检测全覆盖成果,切实加强无偿献血工作。

18.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出台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加强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建设中医优势病种省级治疗中心和区域治疗中心,推进基层中医馆项目建设。推进中医康复(热敏灸)联盟建设,进一步扩大联盟单位。加大社会办中医工作力度,开展南昌市名中医、南昌市基层名中医评选工作。

19.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视卫生基础人才培养,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人员待遇统筹考虑。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突出医疗服务业绩导向,不再强调论文、外语、计算机等要求。开展全科医生特岗试点工作,为边远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招聘全科医生,继续免费为乡镇卫生院招收定向医学生。推进村级卫生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实施乡村医生免费定单定向培养计划,设立边远山区和特困地区乡村医生岗位补助。积极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重点加强基地动态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毕业生参加培训工作。

20. 加大实施“科技兴医”、“科技兴院”。坚持“创新与引进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鼓励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开展医学科学研究的同时,引进、吸收、推广、应用国内外成熟的医疗技术服务项目。落实科技兴医经费投入,逐年增加科研引导经费。市直各医院学科建设专项经费支出要达到纯收入的5%以上。

21.加强综合监督执法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整合基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资源,建立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一体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深入开展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转形象为主要内容的“四转”活动,继续加大监督执法案件查处工作力度,开展体检机构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农村集中式供水等专项监督检查,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全面加强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监督移动执法终端,切实提升执法效能。

 五、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22.实施疾病应急救助。精准扶贫建档人员在市、县医疗机构就诊后,住院费用除各类医保和民政医疗救助以外自费部分,符合疾病应急救助条件的,由市、县公立医院直接向救助基金申请核报,切实减轻贫困人口的就医负担。

23.整合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实施现有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对贫困人口进行重点帮扶,扩大帮扶病种和项目。

24.深化对口帮扶。开展对口帮扶,组织医务人员深入一线、深入基层送健康,同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通过挂职锻炼、人员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基层机构能力和水平,使贫困群众就近就能享受到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

六、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25.持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加快“三单一网”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行政权力规范有序运行。加强卫生计生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考试。

26. 加强全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切实做好巡查反馈问题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查摆问题的整改工作。坚持抓早抓小预防腐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扎实推进行业“纠风”工作,深入推进“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加快“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建设和应用,贯彻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坚决打击遏制药品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和不正之风。

27.加大卫生计生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先进典型宣传,做好寻找江西“最美医生”及“健康卫士”活动。加强宣传平台建设,大力弘扬和践行卫生计生职业精神,激励广大卫生计生工作者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强化卫生计生政策宣传力度,发挥好主流媒体作用。开展第五阶段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健康中国行活动,扎实推进健康促进县(区)试点,引导群众提高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意识,继续抓好控烟履约工作。

28.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财政增加对卫生计生专项资金的投入,切实保障全市卫生计生能力提升工程的顺利实施;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认真开展预算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积极推进“十三五”重大重点建设项目,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项目资金、民生资金的监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或闲置不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和有效;加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力度, 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及标准,进一步规范医院收费行为,保障患者的切身利益;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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