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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8249-6252-0832-6017-329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卫健委 生成日期: 2017-09-1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17年新建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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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新建区妇幼健康服务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区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驻区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7年新建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部署,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017年2月7日  

                                                        

南昌市新建区卫计委办公室      2017年2月7日印发    

共印35份

2017年新建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

2017年新建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妇幼健康工作及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推进资源整合,完善妇幼健康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落实两纲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妇幼健康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水平;依法监督管理,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执业管理,规范服务行为。2017年是全区妇幼健康工作要着力推动解决妇幼健康重点难点问题,为实现妇幼健康规划目标起好步、保障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顺利实施,不断提升我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一、依法加强管理,规范妇幼健康服务行为

认真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妇幼健康服务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重点加强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依法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执业管理,进一步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行为。

二、完善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一)完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建设。落实省、市卫计委,省、市委编办《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实施意见》,按照“市县合、乡增强、村共享”的方式,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职能整合,切实加强基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运转高效、群众满意的区、乡、村三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保证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各项工作落实,保障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

    (二)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开展妇幼保健机构“四个中心”建设试点,培育妇幼保健专科建设示范单位。指导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与管理试点项目单位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三)强化妇幼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本区实际选派相关技术人员参加助产士转岗培训、区级产科医师培训、妇幼保健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围绕助产服务、产科危急重症救治、新生儿保健、出生缺陷防治、计划生育等关键技术加强人员培训。

   (四)完善新形势下产科质量体系。组建产科质量控制中心,建立专家库,推动产科危重症评估工作,落实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评审制度,规范产科医疗文书,提高产科质量和服务能力;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建设,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的救治能力;努力在“十三五”前期配置好妇幼健康服务优质资源,保障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

三、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

   (一)优化妇幼健康服务模式。根据省、市卫计委部署安排,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分级管理的孕产妇安全管理新机制。按照国家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技术规范,加强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推行“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逐步开展孕产妇、儿童预约诊疗、检查化验结果查询等便民服务,促进线上线下有效衔接。

   (二)打造妇幼健康服务品牌。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积极争创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区。推进爱婴医院创建工作,强化母婴安全管理,降低剖宫产率,提高母乳喂养率。

   (三)完善孕产妇保健全程服务。按省、市卫计委要求,接受孕妇初诊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必须为孕妇建立孕期保健档案,使用全省统一的《孕产妇保健手册》代替门诊病历,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和随访管理,为孕产妇提供系统、规范的孕期保健服务。做好再生育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四、落实“两纲”任务,做好妇幼健康服务工作

    (一)抓好“两纲”目标任务落实。 在“两纲”中期评估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及预期达标有困难的指标项目,采取有效措施、实施责任推进、落实目标任务,确保2020年前各项目标如期达标。进一步加强妇女常见病筛查工作,提高筛查率,减少宫颈癌、乳腺癌对妇女健康的危害;配合“全面两孩”政策实施,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产科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保障母婴安全,确保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较低水平。2017年全区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6/10万、7‰和10‰以下,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9%以上,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大幅度提高。

(二)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加强宣传倡导和健康教育,提高群众优生意识。优化叶酸补服、婚检、免费孕前优生检查、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提高全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率,逐步建立区级新生儿听力筛查中心,促进患儿早诊早治。2017年全区婚检率达75%以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任务完成率达85%以上、室质间评达优良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8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60%以上。

(三)促进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动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孕产妇、儿童健康系统管理工作,组织妇幼保健机构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提高儿童系统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依督导结果拨付项目经费。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推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免费筛查全市覆盖,开展项目评估,确保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取得实效。

(四)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大力普及避孕节育知识,着力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指导安全避孕,提高服务普及率。落实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开展再生育咨询指导,为计划生育人群规范提供取环、复通等技术服务。完善免费避孕药具管理与发放服务,提高避孕药具可及性,做好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做好失独家庭再生育技术服务,进一步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让更多失独家庭受益,解决资金沉淀问题。做好全区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

(五)加强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积极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按省、市要求落实《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住院分娩实名登记信息化管理,继续做好妇幼卫生年报和监测工作,开展人员培训,强化质控工作,提高数据质量,做好数据分析利用。

五、加大宣传力度,推进妇幼行业作风建设

(一)加大妇幼健康宣传力度。加强妇幼健康文化建设,深度挖掘基层妇幼健康服务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宣传,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积极组织开展世界母乳喂养周、世界早产儿日、预防出生缺陷日、世界避孕日等重要节点的宣传活动。

(二)加强妇幼健康行业作风建设。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统筹安排会议、培训、督导等工作,精简会议文件,规范公文处理,提高工作效率。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不断改进妇幼健康服务全行业工作作风,扎实做好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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