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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9131-0239-8348-4797-285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卫健委 生成日期: 2020-06-1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2020年老龄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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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卫生院、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市卫生健康委的工作部署,以做好老龄健康服务,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和破解难点为重点,全面落实年度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重点,现就我区老龄工作制订如下计划:

切实把老龄健康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加强对老龄健康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印发的《习近平老龄工作论述摘要》,并指导老龄委成员单位的学习;认真谋划,推动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长期规划》和《江西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及《关于做好我省老年人权益保障和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搞好统筹,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老龄工作各项决策部署。

、强化舆论宣传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大力开展老龄化形势、老龄健康工作方针政策、老年法律宣传,进一步优化老龄健康工作环境。

2.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根据上级部署,组织开展2020年“敬老月”主题宣传活动和全国“敬老文明号”及敬老助老模范人物推荐活动,主动协调新闻媒体对涌现出来的敬老好典型宣传,努力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3.积极总结推广老龄委成员单位、基层社区和农村开展老龄工作的典型经验。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

1.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推进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完善签约合作、协作和双向转诊制度,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为医养结合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

2.推进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利益和服务需求,申请开设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等机构,推进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标准化建设,

3.支持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发展为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医疗资源丰富二级医院根据自身条件转型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或开设老年病区,开展养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临终关怀病区、开展临终关怀服务。

4.推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条件和老年人实际需求提供居家医疗卫生服务,推进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探索制定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嵌入式健康服务制度,根据条件和老年人实际需求以市场化运营方式拓展服务范围。

5.按照“非禁即入”原则,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建设医养联合体,探索“两院一体”模式。

6.继续深化医疗和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和环境,切实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按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和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协议范围。

7.加强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健康服务质量和运营监管,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分别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

、促进健康产业发展

1.支持和鼓励医药、医疗器械、康养器材等生产企业新产品研发,加快关键技术和产品突破,鼓励积极引入社会资本进入健康服务领域和产业。

2.鼓励和支持以互联网为载体的信息技术在健康养老服务中的应用,推进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推进智慧健康产业发展。

 

                                  20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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