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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7122-2012-2140-8389-239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15-07-14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新建县审计局信息化工作保密管理制度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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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审计信息化的健康发展,使审计网络系统更加安全、高效地服务于审计工作,特制定新建县审计局信息化工作保密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由信息化分管局长负责,由局办公室和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对全局计算机网络安全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 加强全局人员计算机网络安全和保密知识的教育,提高全局网络安全意识。

  第三条 建立完善的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体系,配备硬件防火墙设备和正版杀毒软件,有效防御来自互联网的各种攻击,确保计算机网络的安全。

  第四条 各科室要加强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经常查杀计算机病毒、蠕虫、木马等恶意软件,防止审计数据的丢失和重要信息的泄密,确保审计数据的安全。

  第五条 全局人员使用计算机网络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法律规定,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负责,严禁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上网。

  第六条 全局人员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国家有关互联网法规所禁止的不良信息。严禁访问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等违法网站。

  第七条 全局人员不得干扰、破坏计算机网络系统,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上班时间禁止玩游戏、下载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八条 对违反计算机网络安全制度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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