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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8925-9328-7062-2250-449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医保局 生成日期: 2019-06-1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新建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医保健康扶贫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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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医保健康扶贫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健康扶贫水平,按照按照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新建区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新建区2019年脱贫攻坚“夏季提升”整改攻势方案》,特制定2019年我局医保康扶贫工作计划。

一、应保尽保全覆盖

按照区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人员动态管理数据信息,确保及时全部纳入基本医疗、大病医疗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保障范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费全部由财政承担。

二、医疗保障落实地

1、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扶贫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取消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下降50%,大病保险一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含转外就医)补偿比例达到90%。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类达到30种,将门慢病治疗机构下沉到乡镇卫生院。

2、提升大病免费救治和重大疾病专项救治力度。继续实施“光明.微笑”、重性精神病、尿毒症等10种大病免费救治;对贫困人口患食道癌、胃癌等15种重大疾病实行大病专项救治政策,使贫困患者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救治费用核报到98%、个人负担2%;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救治费用核报到97%、个人负担3%。

三、保障政策再完善

按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部分贫困患者住院报销比例超过90%的问题,导致实际报销比例过高,产生浪费医疗资源现象。就该问题进一步完善健康扶贫政策,调整住院报销统一为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的先后顺序。前三道保障线报销补偿比例达到 90%则不进入第四道保障线,如报销补偿比例未达到90%则由补充保险补足到90%。将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报销比例稳定在90%的适度要求。

四、服务经办上水平

1、每月初提取市医保系统我区建档立卡人员的就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健康档案和形成报表,并反馈到区扶贫办、各乡镇医保所和大病保险公司。同时要求乡镇对慢病和大病对象进行重点帮扶。

2、在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对贫困人口在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医疗费用报销补偿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对于在区域外住院的,要求乡镇帮扶干部上门收集区域外住院报销后的相关材料报送区“一站式”结算中心结算。

五、深入指导下基层

为增强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将组建3个医保健康扶贫指导组,进一步压实扶贫责任,经常性的深入一线帮助指导工作,入户现场查看工作落实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乡镇,立行立改。

 

 

 

南昌市新建区医疗保障局

2019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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