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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2364-3021-1171-5396-156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0-01-2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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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打算

2019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拼搏劲头,以坚决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做好绿色生态“加法”和环境污染“减法”,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状况保持稳定,主要指标明显改善。

一、全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今年我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88天,优良率达到82.3%,优良天数较去年增长了60天,其中PM2.5,均值为33μg/m3 ,较上年下降8μg/m3,同比下降19.5%;PM10,均值84μg/m3,较上年持平;全面完成市里下达的任务。

水环境质量方面,我区境内主要流域的7个国家、省、市监控断面III类水质达标率为71.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溪霞水库、幸福水库、肖峰水库、梦山水库、朱坊水库、店前水库、乐化水库七座水库水质较好,除朱坊水库水质为四类水质,其他水库均达到国家III类水质标准。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一)攻难点,全力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

我局始终把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点工作来抓,立行立改,全力推进。一是加强领导。制定了《新建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鄱阳湖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新建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2019年7月,成立了新建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十个专项工作小组和新建区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环境保护督察综合协调工作小组。加强了领导和分工、压实了责任。二是加密调度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书记、区长多次对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进行批示,区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调度会,逢环保工作会议必讲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特别是大干项目年、攻坚一百天”专项行动以来,全面推动环保督察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落实了责任加强了督导,保持了环保督察整改问题的高压态势,打消了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过程中存在的侥幸观望心理,提升了整改成效。三是加大整改的力度。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整改管理方案,对各乡镇(园区、管理处)、区直有关单位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销号情况进行每月一通报。四是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原则,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督办落实,办结销号。

2016年以来,中央及省环保督察交办我区信访件共133件,已销号129件,销号率96.9%。

2018年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的7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江西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报告中涉及新建区715家规模畜禽养殖场未经过环评批复或环保部门进行环境影响登记备案问题,区政府已下发了《南昌市新建区规模畜禽养殖场环评整改事项工作实施方案》。截至2019年6月,已按要求全部完成环评整改。其中,通过环评审批的7家,通过违法违规清查整顿政府备案的8家,登记表备案的567家,已关停的133家。

(二)抓重点,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今年以来,我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保障空气质量,着力打响蓝天保卫战,持续抓好工业污染源治理、餐饮业油烟整治、扬尘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等工作。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我局积极应对大气污染防治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措施,破解大气污染防治瓶颈。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空气质量,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建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巡查的通知》,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大气污染巡查工作,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抓好工业污染源治理,为深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重点推进了燃烧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加强了新昌电厂1号、2号机组超低排放运维管理,完成3个废气治理重点项目。实施完成江西绿源油脂、南昌安德利油脂、江西奇丽印刷煤改气工程;加快淘汰燃煤锅炉,目前,全区已全面完成64台燃煤(木柴)锅炉关停和淘汰改造。2019年全区计划淘汰的11台燃煤锅炉,目前有2台已停用,4台已拆除,计划到2020年前全部完成淘汰改造工作;巩固对城市扬尘的管控,城市主次干道及敏感区段实行全天候湿式清扫和洒水降尘,主要道路、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等工作进行了专项整治实施秸秆禁烧行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全区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秸秆禁烧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乡镇国道、高速、乡道等道路沿线开展巡查,重点检查露天焚烧秸秆等问题。

2、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今年以来,我局依托河长制,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计划。加快消灭城市黑臭水体,乌沙河北段黑臭水体和龙潭河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整治,水质得到较大改善;开展对不达标水体的专项整治,针对我区辖区内南矶山、大港断面水质超标问题,我们多次联合区水利局等部门前往实地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到目前为止,我区共推进提升断面达标水体工程22个,现已完成16个;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的整治,今年以来我局开展了4次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幸福水库周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未集中处置和幸福村污水处理站未正常运行、污水管网不完善的问题进行了督办,现已全部整改到位。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确保了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资6500多万元,全面实施44个建制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极大的改善农村环境;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及污染源的整治。继续推进我区7个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进一步落实《新建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源整治方案》确保2019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划定工作任务;切实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要求做好了我区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工作。

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我局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积极开展土壤污染调查信息收集工作,完善了数据库,重点加强重金属和危险废物企业的监管,区政府与江西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等3个重点行业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规范全区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加强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危险废物源名录和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保证危险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构筑土壤安全,对全区涉镉重金属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

(三)显亮点,奋力筑牢全区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1、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为从源头上控制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使建设单位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先进生产工艺,推行清洁生产,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截至止前,我局共审批35个建设项目,均编制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网上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156个。

2、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加强项目环境风险管理,对化工石化类建设项目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在项目选址时,我局提前介入,及时提出了环境保护意见;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按规定要求增加了环境风险评价专章,将环境风险评价结论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重要依据。加强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对全区22家涉源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加强环境风险源信息化管理,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

3、狠抓环境执法监督管理。加强执法力度,2019年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共现场检查企业230家次,查处违法企业10余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30余份。对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立案处罚未执行到位的70余家养殖企业,移交法院处理;开展“双随机”抽查,打造阳光环保执法,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规范执法,实现责任可追溯,今年共抽查企业41家。严查环境信访投诉,截至2019年12月份,我局共受理各种信访投诉152件,已处理140件,处结率92%。人大建议、政协议案、检察建议书共11件,按照“分口负责,一口把关”的原则,落实专人办理,按期办结,处结率和满意率达100%,将信访矛盾问题消除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今年以来我局没有越级访、进京访等重大的信访事件。

4、加强环境监测。完成大气、降水、降尘、地表水的例行监测、污染源监督执法监测。开展了对我区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7个4次(1次/季)水质监测。2019年,共获取1171个有效的监测数据。

5、推进污染源普查。我局已完成清查、入户普查数据采集和数据比对等工作,获取工业源、生活源锅炉、农业源、集中式治理设施、入河排污口等五类污染源普查数1544个。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责任单位政治站位还不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抱有督察是“一阵风”的心理,没有把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有些问题整改存在“推诿扯皮”问题,影响了销号进程。特别是有的乡镇和部门在督察组离开后,思想上有所松懈,导致销号材料未及时上报。建议区委、区政府对整改销号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乡镇和部门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对未在时间节点内完成销号、整改未达时序进度的追责。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随着城市建设和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城区人口急剧增加,城市工地扬尘、和工业废气排放等日益增加,全区空气质量有时还不够理想。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明显滞后,与水环境污染防治存在一定差距,农村畜禽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难度大,乡镇对散养集中区的治理投入不够,同时存在监管力量不足、监管难度大的情况。

(三)大气形势依然严峻。秸秆禁烧、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等方面,都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如秸秆禁烧今年以来被上级部门通报的火点数就达到16处。虽然我区全年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在11月全区空气环境质量有所下降。据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11月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0天,优良率达到71.4%,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7.5个百分点,其中PM2.5均值为39μg/m3,较上年同期下降6μg/m3,同比下降13.3%;PM10均值108μg/m3,较上年同期上升28μg/m3,同比上升35%。

(四)环保能力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中央、省环保督察越来越严,环保压力越来越大,对环境监管执法要求越来越高,环保部门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但是我局的技术力量和执法力量没得到相应的加强,人员编制(其中自收自支人员有33人)与其所承担的环境监测、环境监管任务极不相称,人员年龄结构偏大,专业人员偏少。

四、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在江西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定信心、把握机遇、主动作为。紧紧围绕全区发展思路,结合我区实际,重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八大标志性战役和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向好。

(一)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压紧压实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加强正风肃纪工作,坚持不懈提升机关效能,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环保铁军。

(二)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大气、水体、土壤等领域关键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围绕改善全区空气质量的目标,全面推进我区空气质量提升工作,保障PM2.5年均值控制在39μg/m3以内,重点加强道路、工地扬尘防控、秸秆禁烧、VOCs治理、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提升向好。二是围绕水环境综合治理,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主线,重点加强农村污水综合整治,配合区河长办开展水质提升改造,力争我区的国家、省控断面III类水质达标率为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三是围绕土壤污染详查和管控,开展重点区域土壤监测和重点行业企业调查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土壤污染排查与监测工作。推进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和重点行业与区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加强危险废物和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大力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一是推动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工作,组织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包括中央、省环保督察期间交办我区的信访件“回访”,加大巡查力度,防止问题出现反弹现象。二是持续开展环境执法行动,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三是推进“12369”环境保护举报热线工作,完善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强化环境信访和投诉处理。

(四)落实环境应急与环境安全工作。一是认真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落实好年度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二是督促辖区重点企业完善应急预案,组织环境安全应急培训,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三是落实好上级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加强节假日期间环境安全专项巡查,强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五)全力抓好我区生态环境部门垂改工作。使各项工作有效衔接,做到领导不弱、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力度不减、标准不降。

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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