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索引号: A25010-9739-1472-0537-1401-419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长堎镇 生成日期: 2019-01-2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做好低保动态管理及年审核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 浏览量:
  • 字体【      】

长府发﹝2018﹞9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低保动态管理及年审

核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村(场)、社区居委会: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托底救助的民生工程。低保政策的严肃性、原则性极强。多年来,镇党委、政府对民政民生工作投入巨大,对民政低保管理工作要求极为严格。我镇低保户的新增和低保户的退出,都按照《南昌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中低保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进退”原则严格执行。镇民政所把关到位,各村、场、社区居委会对低保户的情况掌握清晰,配合低保工作积极主动。根据区民政局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做好我镇低保管理工作,切实保证低保资金申报、审批、发放规范,进一步规范低保政策的落实执行,从村、场、社区等最基层杜绝政策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等情况的出现,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望各相关单位认真执行。

一、继续做好2018年度低保年审工作。严格按照《南昌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及《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城乡低保下半年审复核工作的通知》(长府发【2018】49号)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低保年审工作。

二、认真落实低保审批程序和低保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做好低保审批程序和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府发【2018】4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低保申报、核对、上户、公示、评议等程序。做到上户调查率100%,核对家庭成员率100%,低保评议率100%。规范申报流程,做到流程一个不少,坚决杜绝做流程走过场。做到低保常年公示。做到低保户材料齐全,档案规范。

三、明确责任,做好分工。城乡低保申报及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明确由村、场、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明确谁上户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低保对象没有身份和特殊群体之分,严格按照《南昌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执行,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坚决杜绝政策保、人情保等现象。

四、高效完成当前低保户家庭经济核对工作。低保户年审核对的对象,为享受低保人员的所有家庭成员,而不是仅仅只核对享受低保的人员。对父母享受了低保的,其成年子女(含已婚的成年子女夫妻双方),必须由本人到社区授权走核对。对未成年人享受低保的,其父母必须由本人到社区授权走核对。对已成年人享受低保的,其父母可以不走核对。未成年的在校生可以暂时不参加此次核对。2018年6月后新增的低保户可以暂时不参加此次核对。核对授权材料(授权书盖手印、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家庭成员承诺书)全部要盖好社区公章、经办人签字、与原件一致章。2019年1月25日前上交镇民政所。对无理拒不配合年审的低保对象,可以按照规定取消其继续享受低保的资格。

五、镇党委、政府,镇纪委对民政低保工作中的违纪、违规和不作为、推诿、渎职等行为,将严肃工作纪律,严厉查处。

望各相关单位认真传达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好各项工作。

 

 

 

                                        长堎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

 

 

 

 

 

 

长堎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