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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新建区昌邑乡 生成日期: 2019-02-14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昌邑乡2018年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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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府发[2018]27号

关于印发《昌邑乡2018年文明村镇创建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居)委会、乡属各单位:

现将《昌邑2018年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4月28日

昌邑乡2018年文明村镇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文明意识,改善村容村貌和农村的文明程度,促进全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美好环境、发展农村经济、倡导健康文化为主要内容,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一体化,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居)民现代文明素质,促进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实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协调发展。

二、创建目标

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坚持以提高农(居)民素质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创建文明户为基础,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为重要抓手,围绕发展农村经济,培养四有新型农民,努力把昌邑乡建成经济发展迅速、思想道德建设卓有成效、社会治安秩序良好、科技文化健康发展、环境面貌整洁优美的文明村镇,有效推动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三、创建标准

(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各村(居委会)、驻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的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自觉坚持“两手抓、两促进”的方针,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团结协作,开拓创新,民主管理,科学决策,执政为民,树立良好的党群干群关系。

(二)思想道德风尚良好。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宣传“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依据《纲要》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发挥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倡导良好道德风尚。突出抓好诚信建设,坚决防止不守信用行为,杜绝坑农、害农现象。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程,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三)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制定切实可行的文明村镇创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奋斗目标、具体措施、职责任务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确保组织领导、人员机构、资金投入、管理协调、监督激励“五到位”;精心设计、周密组织、广泛开展文明户、文明村、文明单位、城乡共建、联片共建等活动,引导群众在参与活动中获得实惠、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四)社会服务优质规范。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广泛发扬民主,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谋利益、群众满意率较高。驻乡各单位恪守职业道德,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行业行为,增加便民措施,改善服务质量和服务环境,自觉抵制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促进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进一步改善。

(五)科教文卫体稳步发展。坚持开展科普活动,大力推广致富实用科技,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拓展致富信息渠道。尊师重教,积极发展教育事业,强化防流控辍措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无青壮年文盲。健全卫生保健网络,完善新型合作医疗体系,加强卫生防疫措施,保障群众健康生活。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扫除陈规陋习,反对迷信愚昧。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不断完善文化体育设施,以先进文化占领和巩固思想文化阵地。

(六)社会治安秩序安定。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干部群众法纪观念强,自觉遵纪守法,并积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公民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有效落实,乡村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治安形势平稳,群众有安全感。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七)环境面貌整洁优美。制定并严格实施乡、村规划,科学合法用地,乡村建设布局合理、环境良好、美观舒适。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公用设施逐步配套。治理整顿脏、乱、差现象,开展“四化”建设,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护环境,珍惜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象,无破坏生态事件。

(八)基层民主健全有效。扩大基层民主,保障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乡人大代表依法直接选举产生,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充分落实,村(居委会)“两委”班子成员依法民主选举,村“三委”关系融洽;村民会议制度完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村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有序;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九)农村经济发展壮大。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深化改革,调整产业结构,加大科技投入,改善生产条件,规范经营行为,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民服务的功能,确保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稳定增长,农民收入逐年增加。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尊重和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弱势群体生产生活中的困难。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两手抓,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树立党委、政府团结务实、勤政为民、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二)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健全精神文明建设机构,职责明确,有专职人员,配套办公用房,制定创建规划,保证经费投入,确保工作落实。努力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开展群众欢迎的各种创建活动。创建文明村、“五星级文明户”选评工作深入开展,参与面广,村参评率100%,户参评率80%以上。

(三)加强乡村规划,保持良好村容村貌。村民住宅统一规划,整齐有序。通村公路实现硬化。乡镇建设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环卫保洁队伍充实,保证街面整洁卫生,杜绝乱堆乱放现象,交通畅通,外部形象良好。

(四)加快教育文化事业发展。中小学校舍,体、音、美类及实验器材配备达标。乡农村文化服务站要建好文化娱乐活动场地、有活动器材、科普设施、有活动经费。各村建好文化大院、农家书屋、治安联防室。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40岁以下青壮年基本无文盲。全面普及村村通广播电视。

(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社会秩序稳定。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确保不发生重大上访事件,无非法宗教活动,无严重影响乡镇形象的重大事件发生。实行“三务”公开,依法推进村民自治,村务按时公开,干群关系融洽。

(六)大力移风易俗,倡导良好社会风气。无乱建寺庙,无黄赌毒问题,无婚丧事大操大办,村规民约行之有效。

(七)加强卫生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预防保健机构运转良好,新农合覆盖面达95%以上,农民看病难问题基本解决。农户饮用水健康卫生,农村安全饮水覆盖面达到70%以上。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文明执法,落实优生优育政策。

五、保障措施

创建文明村镇是一项覆盖面广、牵涉范围大、关联度高的社会综合系统工程,事关我乡发展全局。各村(居委会)、驻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去,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和载体,聚集全乡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促使创建工作健康有序推进,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创建文明村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创建工作。各村(居委会)、驻乡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组织,要以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的领导责任。

(二)搞好宣传发动。各村(居委会)、驻乡各单位要自觉把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大宣传力度,统一创建思想,树立创建信心,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大家在潜移默化中自觉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加入到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的行列。

(三)落实目标责任。各村(居委会)、驻乡各单位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履行职责,把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作为工作重点,根据乡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和任务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订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责任到人,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各村(居委会)、驻乡各单位负责人要对本村(居委会)、本单位创建工作主动抓好抓实。

(四)强化检查督查。要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对照目标要求,狠抓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确保按照进度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同时各村(居委会)、驻乡各单位要保证必要的创建经费的投入,促进创建工作的开展。

(五)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居委会)、驻乡各单位必须服从大局,目标一致,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全力推进文明创建工作;要自觉服从乡创建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切实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要严明纪律,严格考核,把创建工作考核与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年度各类评先创优工作结合起来。对创建工作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而拖创建后腿,影响创建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教育、限期整改;对任务完成不好、造成考核失分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单位的领导责任。

附件:昌邑乡2018年文明村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昌邑乡2018年文明村镇创建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红桥     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德才     党委副书记、乡长

              徐协佳     党委副书记

组  员:陶旭军     纪委书记

邹  欢     副乡长

汪日超     副镇长

各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乡党政办公室,党委副书记徐协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抓好统筹协调和工作落实,赵哲为精神文明村镇创建工作专职人员,负责做好日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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