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府发〔2017〕37号
石岗镇2017年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各单位:
今夏征兵工作已经开始,今年的征兵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把关严,适龄青年征集难度大。但是,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征兵工作关系到国家的安宁、社会的稳定、人民的幸福。同时,征兵工作是一项政府行为,也是全党、全社会的工作,因此,大家要从政治上、思想上高度重视,把征兵工作抓好、抓实,确保任务完成。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征兵工作会议精神,我镇于2017年 5月22日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征兵工作,现将今夏征兵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总的目标和要求
按照中央军委、省军区、市警备区有关征兵会议要求,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决执行区政府、区人武部征兵命令,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新兵征集任务,实现保质量、保廉洁、保安全、保任务的“四保”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做好征兵工作,确保我镇今夏征兵任务的圆满完成,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石岗镇2017年度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凡聪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阮小斌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熊国坚 派出所所长
彭玉荣 派出所副所长
成 员:谌 炜 武装部副部长、纪检副书记
杨洪星 司法所负责人
邓生根 党政办副主任
李文俊 综治办副主任
熊勇刚 财政所所长
熊国盛 镇卫生院院长
余里明 石岗中学校长
喻保华 民政所副所长
黄 鹏 武装干事
郭 勇 组织干事
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武装部,由阮小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征兵有关政策规定
1、今年征兵工作特点变化:一是征兵对象文化程度要有高中(含中专/高职)以上文化程度,原则上不再征初中毕业生。二是加大高学历青年的征集力度。今年将适当增加高校所在地区的征集任务,并尽可能多地征集大学生入伍,其中大学生征集比例不低于70%,要求每村(含长征社区、居委会)完成一名大学生征集任务。
2、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
3、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年龄为17至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4、应征条件:政治条件。征集的青年应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政治考核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身体条件。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2014年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其中: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
2、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标准
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视力。应征男青年的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应征青年,手术时间距应征时间应在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
4、内科。乙肝表面抗原显阴性,血压收缩压96—149毫米汞柱,舒张压60—86毫米汞柱,心跳每分钟56—110次之间。
5、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体检、政审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为2017年9月1日。
四、工作安排
展开适龄社会青年征集工作(7月中旬至9月底),主要做好四项工作:(1)7月中下旬,开展适龄社会青年征兵宣传工作,开展初审;(2)8月份,完成新兵体检、政审等工作;(3)9月1日开始,审定新兵,办理新兵入伍手续;(4)9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9月底前运送完毕。
五、责任及措施
1、大力宣传发动:充分运用横幅标语、宣传栏等传统手段,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普及兵役法规知识,每个自然村必须张贴一条征兵宣传标语,做到宣传入村进户。
2、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实行征兵工作领导责任制,层层签定责任状,党政领导包片,蹲村干部包所在村,分工负责,任务到人。各村书记、主任必须亲自抓,其他干部配合抓,进行责任分工,要上户做好预征对象本人及家属思想工作,与每个对象都要见面,做到心中有数,确保任务数的落实。
3、加强请示报告: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对上级的指示要求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对布置的任务要高标准、高质量地按时抓好落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工作中遇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反映,对阶段性工作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4、进一步狠抓征兵廉政建设:要始终把加强征兵廉政建设,防止和纠正征兵中的不正之风,作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证新兵质量的大事来抓。
2017年 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