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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2163-5619-4802-7726-96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0-01-1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新建区司法局2019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总结及下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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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

1、收件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共收到案件20件,较去年相比案件总数减少6件。其中,乡镇人民政府3件(占比15%),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7件(占比35%),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3件(占比15%),区自然资源分局2件(占比10%),区城管局2件(占比10%),区房管局2件(占比10%),区住建局1件(占比5%)。

2、办理情况。已结案18件,办理情况如下:驳回1件,不予受理4件,依法维持2件,确认违法3件,撤回申请6件,责令重新回复2件。

3、申请复议事项情况。行政处罚类4件,行政确权2件,信息公开2件,投诉举报11件,行政不作为1件

二、行政应诉工作情况

1、应诉案件情况。截止2019年12月,全区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83件,其中,行政处罚案17件(占比20.83%),行政强制案4件(占比4.81%),行政征收案件30件(占比36.14%),行政许可案2件(占比2.4%),行政确权案11件(占比13.25%),行政确认案1件(占比1.2%),行政不作为案3件(占比3.61%),其他类案件15件(占比18.07%);

2、应诉主体。区人民政府应诉21件(占比25.3%),乡镇人民政府应诉11件(占比13.25%),区政府工作部门应诉51件(占比61.45%);

3、案件审理情况。判决情况如下: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0件(占比12.04%),撤销5件(占比6.02%),确认违法或无效5件(占比6.02%),履行法定职责或给付义务3件(占比3.61%),确认合法有效49件(占比59.04%),一审裁定3件,调解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7.59%。

三、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情况

(一)行政复议案件

行政复议案件申请数量总体平稳(2018年为26件,2019年为20件),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对于认为侵犯其自身权益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主动寻求行政复议这一相对便捷的法律途径进行维权越来越被认可。从行政复议案件类型上来看,涉及公安,土地,市场监管,住房和房地产,城市管理等方面案件较多,尤其是对市场监管部门的投诉举报呈现上升态势,职业打假人以维权、打假为名牟利,不断向各级行政部门进行恶意投诉,大量执法资源被用于处理职业索赔举报以及后续的信息公开、投诉回复、行政复议等,造成行政资源被不正当挤占,且这一行为已形成产业链,让复议机关疲于应对。同时,也从侧面反映出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投诉举报中存在不严谨、不到位的情况,比如,收到投诉举报未予回复,或者回复处理不当,被职业打假人抓住漏洞向复议机关持续投诉举报和申请行政复议。

(二)行政应诉案件

2019年共应诉案件83件,大多数案件被人民法院判令合法有效和驳回原告起诉,在行政诉讼化解过程中,原告主动撤诉率和息诉服判率也大大提升,被确认违法案件仅5件,占案件总数6.02%。从案件类型上,因我区城市化发展较快,城市建设大踏步发展,行政应诉案件主要集中在土地管理、房屋征迁类应诉案件,占行政应诉案件总数的55.6%。

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始终坚持有诉必应的原则,要求所有行政应诉案件的行政机关负责人都要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作为年度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已纳入年度目标考核,2019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7.59%。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舆论宣传。行政复议的公信力相比法院、仲裁等机构较差,行政复议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位置不高,加强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人民群众了解、熟悉行政复议受理范围和条件,敢于、善于运用行政复议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复议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促进行政复议能力、应诉能力建设。

3、解决行政复议人员配置不足,落实复议办案场所,经费及车辆等物质保障的问题。

4、完善应诉机制,增强应诉能力,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认真负责地做好区政府应诉案件的代理工作,确保出庭应诉的工作质量和效果,对可能败诉的案件做到事前有汇报,事后有报告。

5、深入分析2019年度全区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做好分析总结,为2020年的工作做好年度计划安排。

新建区司法局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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