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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新建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0-07-0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新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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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经开区)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党组织:

《中共新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已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新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2020年6月28日

中共新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深化提升之年。今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建设法治江西“首善之区”,为做大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打造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南昌样板”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推进依法执政

强化政治引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始终把法治建设贯穿于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领域,让法治成为各级党组织领导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基本方式。

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述职评议,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地落实。将法治建设纳入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以及高质量发展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全面依法治区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提供智力支持。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部署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持续优化营商政策、市场、司法、政务和社会环境。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开展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加大扶贫领域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法律监督力度,依法从严惩处脱贫攻坚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理。梳理公布“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推进“一链办理”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时效。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分类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

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贯穿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政府工作部门和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继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换发规范工作。根据国家“互联网+监管”清单标准,统一规范我区“双随机”监管清单内容,做好动态调整。贯彻落实省政府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推进我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持续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水平。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加大对教育、医疗、环保、食药、消费者保护等民生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违法者用重典,用法治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厉查处和打击假冒专利、专利侵权违法行为。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财政资金、减税降费、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着力保障公正司法

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司法权监督体系,督促入额领导干部落实办案责任,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严格司法责任追究。

大力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加强“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和应用,推进阳光司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委派调解工作,全面上线运行多元化解e平台,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持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工作。积极探索专业化金融审判模式,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健全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机制,促进未成年人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健全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机制。出台规范办理职务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上级监察机关交下级调查终结职务犯罪案件指定管辖工作的规定。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加大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活动监督工作力度,加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完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机制,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体系建设试点。

深化公安机关机构和警务(勤务)机制改革,优化职能配置,完善执法权力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全面构建区域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大警务(勤务)工作格局。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构建“五个一体框架”,打造“六个一功能”,做实“九大支撑”,全力打造“圈层查控、单元防控、要素管控、全城智控”新时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格局。持续推进智慧平安小区建设,与区、县级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实现与“雪亮工程”汇聚共享。

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法的贯彻实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统一戒毒工作基本模式,提升戒毒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强化律师执业监管。完善公证和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

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加快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围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目标,贯彻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理念,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出台《关于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按照全业务、全时空的要求,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继续开展“精准法律援助质效年”活动,努力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区乡两级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矛盾调解平台建设,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完善“民转刑”案件预防机制,推动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依托司法所设立基层法治工作联系点,建立直接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法治建设意见建议的工作机制。对接国家要求,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执法司法工作试点。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推进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开展好“宪法十进”“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不断健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机制,弘扬宪法精神。

组织“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积极谋划“八五”普法规划。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述法考法制度,做好全国“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试点,积极参加第三届南昌市青少年法治知识竞赛和全市中小学法治教师和法治辅导员培训。创新普法宣传及形式,推进“智慧普法”,优化VR、AR普法融媒体平台。

大力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确保2020年全区各行政村每10户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的50%以上,出台《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深化“三师一室”维权平台建设,深化“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试点,积极开展“建设法治南昌 巾帼在行动”和残疾人康复普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区属媒体作用,加大对全区法治建设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依法治区工作氛围。

六、强化生态文明法治建设

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配合全省推进赣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加强赣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2020年实现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50%的目标。围绕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等,推动落实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

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人大法律监督检查,政协专项视察和民主监督专题调研。开展《江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对我区脱贫攻坚、垃圾分类、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进行专项民主监督。

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继续开展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战役,加大全区水利系统河湖卫士监督执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和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区委领导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全面依法治区统筹协调,调度推进,调研督察,考核评价、请示报告等方面的具体工作规定。加强对乡(镇)法治机构建设的指导,强化法治人才队伍,规范基层法治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制度等,推进法治机构一体化、实体化运行,构建上下贯通、高效协同的工作体系。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2020年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表,明确牵头单位、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抓好工作落实。开展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进一步完善督导推进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量化考核指标,细化考核责任,科学运用考核结果,有效推进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法治建设取得实效。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负责对2020年工作要点的统筹落实。委员会各协调小组要健全完善机制,加强协调,推动相关领域工作落实。区有关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办要建立工作落实台账,对重点工作要开展督查督办,及时通报任务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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