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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129983-0403-2024-000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1-3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新建区天卓文具店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擅自经营烟花爆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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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根据欣悦湖派出所接到的举报,2024年1月1日,新建区应急管理局会同欣悦湖派出所行执法人员对新建区天卓文具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在店内经营烟花爆竹。

查处理由及结果:新建区天卓文具店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进行了没收,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已对新建区天卓文具店的经营者金华连作出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行政处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对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进行没收和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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