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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u357507-0403-2023-004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3-11-17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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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江西鸿基典当行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未依法报送2020年度、2021年度年报,未依法进行2020年度、2021年度纳税申报。在本局发布提示性公告期限内,你单位仍未依法履行法定义务。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该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规定的情形,本局依法立案,并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依法告知你单位有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也未提出听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因你单位不在登记住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曾甜甜、叶葵     联系电话:0791-83752559       

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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