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诺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220户企业(见附件):
经查,你(单位)未按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1、2022年度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予以改正/在2024年1月31日前改正。(逾期不改的,本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改正内容及要求:按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1、2022年度报告 )
如对本责令改正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
内向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或者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曾甜甜 联系电话:0791-83752559
附件:企业名单
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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