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索引号: m160195-0403-2024-000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文广新局 生成日期: 2024-04-1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九柒号(网吧)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 浏览量:
  • 字体【      】

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称:南昌市九柒号网吧

       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大道欢乐大世界2楼B201

场所所在楼层:地上第二层

  型:个人独资企业

  围:互联网上网服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周宇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4041520240426日(拾天)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 中学、小学、幼儿园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话:0791-83751157

受理人姓名:熊国卿

     址:南昌市新建区长麦南路6号

     编:330100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4年04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