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3JX202405240005举报件处理情况报告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南昌市新建区西山镇草山村草山东坝水库上游养殖场,2013年违规建设至今,臭气刺鼻,污水直排,粪污露天堆放,雨天粪污横流,污染水库水质;2010年水库内违规建设土坝,至今未拆除并非法保留养殖矮围、渔网栏杆,违法占用水库约30亩。
二、交办信访件
属第十七批,由新建区委、新建区政府承办,2024年5月25日收到,5月28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请求解决新建区西山镇草山村草山水库(又名东坝水库)上游养殖场,2013年违规建设至今,臭气刺鼻,污水直排,粪污露天堆放,雨天粪污横流,污染水库水质;2010年水库内违规建设土坝,至今未拆除并非法保留养殖矮围,渔网栏杆,违法占用水库约30亩的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一)新建区西山镇草山村草山东坝(又名东坝水库)水库上游养殖场基本情况
草山东坝水库位于新建区西山镇草山村,该水库的主要作用包括灌溉、防洪、养殖等,蓄水位水面面积150亩。水库级别小一型,水库上游畜禽养殖场有2家。
1.南昌市新建区裕铭家庭农场(以下简称:裕铭家庭农场),位于水库上游150米,工商营业执照证号:91360122MA36737K24,法人代表梁裕铭,2019年停养生猪后,目前主要从事跑地鸡养殖,现有跑地鸡400羽,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设沼气池1座,容积约20立方米,建设粪污贮存池一座约60立方米,已硬化。该养殖场2003年建设。因养殖未达规模,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该养殖场未纳入环评分类和排污许可管理。
2.南昌市祥丽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丽农牧公司),位于水库上游50米,工商营业执照证号91360122079025680M,法人代表梁长生,主要从事生猪养殖,2024年3月已停养,占地面积约9140平方米,建设沼气池1座,容积约80立方米,建设粪污贮存池1座,容积约150立方米,已硬化。该企业有环评登记,登记备案号:201836012200000120,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91360122079025680M001W。
(二)水库内违规建设土坝,至今未拆除并非法保留养殖矮围、渔网栏杆,占用水库基本情况
1.水库内违规建设土坝长度98米高度1.5米,非法保留养殖矮围、渔网栏杆50米,为新建区西山镇草山村村民梁裕民于2010年私自建设,无任何相关手续。
2.水库是由新建区西山镇草山村村民梁长生使用,2023年12月村民梁长生与新建区西山镇农业农村工作局签订了水库承包合同,不存在非法占用水库情况。
五、调查核实情况
情况部分属实。
接信访件后,2024年5月26日,新建区西山镇党委副书记熊供根,新建区水利局党组成员、河长办主任汪益平,西山镇农业农村工作局局长万田角,西山镇水务岗负责人熊海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新建大队副大队长蔡悌娟,新建区农业农村局王一跃组成联合调查组赴西山镇草山村草山水库上游调查,具体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属实部分:调查人员在裕铭家庭农场现场能闻到小股鸡粪气味,在祥丽农牧公司现场能闻到小股猪粪气味;据现场调查走访了解,遇暴雨天气时,因粪污贮存池容量有限,会存在污水溢流现象。2024年5月26日,生态环境监测人员对水体已采样,水库水质是否受到养殖污染待监测报告出具(预计6月4日前出具)后再行认定;2010年水库内违规建设土坝,至今未拆除并非法保留养殖矮围、渔网栏杆的情况属实。
(二)不属实部分:
1.裕铭家庭农场2003年之前建设,新建区自2012年开始设施农用地审批逐渐规范化管理,该农场不属于违规建设;
2.祥丽农牧公司取得了《关于同意西山镇南昌市祥丽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备案的批复》(新村建办〔2018〕10号),已办理环评登记和排污登记,不属于违规建设。
3.裕铭家庭农场已建雨污分流设施和1座60立方米粪污贮存池,改养跑地鸡后产生的粪便用于自家100亩果园消纳,祥丽农牧公司已建雨污分流设施、1座80立方米建设沼气池和1座150立方米粪污贮存池。2家单位地面均已硬化,排查时未发现粪污排放到水库的沟渠和通过暗管排放污水,现场没有发现信访件中“污水直排,粪污露天堆放”的情况。
4.西山镇草山村村民梁长生与西山镇农业农村工作局签订了水库承包合同,不存在非法占用水库。
六、存在问题
1、裕铭家庭农场和祥丽农牧公司遇暴雨天气时,因粪污贮存池容量有限,会存在溢流现象
2、在新建区西山镇草山村草山水库上游内存在西山镇草山村村民梁裕民存在违规建设土坝问题。
3、水库内有未拆除的养殖矮围、渔网栏杆、水库水质污染等问题。
七、处理整改情况
1、西山镇、区农业农村局督促裕铭家庭农场和祥丽农牧公司与新建区畜禽粪污处置中心签订粪污处置协议,并增加粪污清运频次,及时清理粪污,防止暴雨天粪污池水外溢,并要求裕铭家庭农场和祥丽农牧公司做好日常场区的环境卫生。
西山镇已将西山镇草山村村民梁裕民违规建设的土坝和非法保留矮围和渔网栏杆违法占用水库等问题列入了“清四乱”清单,已2024年10月15日拆除违规建设的土坝和非法保留矮围和渔网栏杆。
3、水库水质是否受到养殖污染经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后认定水库水质未受到污染。
八、问题解决情况
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