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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新建区农机局 生成日期: 2018-01-3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新建区农业机械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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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区农业机械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新建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新建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通知》(新发【2010】6号),保留新建区农业机械管理局,为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正科级建制。
一、职责调整
取消已由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业机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机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制定并组织上述本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指导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机化社会化服务。
3、管理本区农机化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
4、负责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机械作业质量及作业收费的监督管理。
5、配合技术监督,机械工业部门进行农业机械主机及配件产品的监督管理、农机产品营销质量的监督检查。
6、协助乡镇做好农机管理人员的管理,并指导乡镇农机管理人员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我区农机化作业水平。
7、组织、维护农业机械跨行政区域进行农机联合作业。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区农业机械管理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
1、     办公室
负责全局人秘、保卫、财务、纪检、妇女、计划生育、政治理论学习工作,配合局党支部做好组织工作。
2、行政审批服务科(农机管理科)
负责一般的行政许可事项和一般的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签。党和政府有关农机化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及乡镇农机管理业务部门工作指导,并具体负责农机市场管理工作、全区农机档案及统计报表工作。
3、农机培训科
负责全区农机成人教育及农机科普工作。
4、技术推广科
负责全区农机新机具和技术的引进推广工作,以及农机工程项目实施工作,农机维修网点的技术监督检验工作。
纪检组,为区纪委派出机构。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农机局机关事业编制12名(含纪检编制1名),工勤事业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正股级职数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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