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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988658--2022-000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2-02-1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新建区金融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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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金融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金融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金融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金融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承担联系各驻区国有、股份制及外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协助支持和促进金融改革与创新等工作;积极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协调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

(二)承担宏观管理辖区地方金融机构的行政辅助工作,推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的发展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地方类金融机构规范发展。

(三)参与资本市场运作的战略研究,提出地方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措施;参与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分析全区金融工作动态;负责金融政策咨询、培训等相关工作。

(四)承担与省、市金融监管机构及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牵头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机制,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

(五)承担组织、指导辖区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筛选、培育拟上市企业,指导企业准备上市工作,协调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跟踪监测全区上市公司经营情况,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再融资工作;指导、规范上市公司购并、资产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辖区上市公司发展的政策性建议。

(六)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南昌市新建区金融服务中心人员经费由区政府办统一管理,此预算公开为区金融服务中心运行经费。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金融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金融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市新建区金融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     11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0万元,其他收入5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市新建区金融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     110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南昌市新建区金融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6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南昌市新建区金融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  0  万元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南昌市新建区金融服务中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 万元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万元,包括办公费及差旅费、维护费等。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南昌市新建区金融服务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单位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支出。
  (六)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2022年区金融服务中心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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