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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507349--2024-001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4-01-2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新建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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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南昌市新建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分南昌市新建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2024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 “ 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南昌市新建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2024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 “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新建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南昌市新建区水利局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新编发﹝2021﹞35号)文件,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由原水利局下属9个单位整合组建而成,为区水利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五万亩以上圩堤、中型水库、泵站、水闸等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与维护;承担国有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和防汛抗旱等辅助工作,承担农村防汛排涝技术指导。具体负责溪霞、幸福、梦山、肖峰和朱坊五座中型水库,以及廿四联圩、赣西联圩、药湖联圩和乌沙河的防汛抗旱、维修养护、标准化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单位内设处室 15个,包括办公室、财务股、工程运行股、工程建设股、水旱灾害监测股、产业经营股、二十四联圩维护分中心、赣修流域维护分中心、锦河流域维护分中心、昌西南流域维护分中心、溪霞水库维护股、梦山水库维护股、幸福水库维护股、肖峰水库维护股、朱坊水库维护股。

编制人数小计63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63人。实有人数小计5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9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59人。退休人数小计30人,遗属人数2人。

第二部分南昌市新建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2024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南昌市新建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2024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南昌市新建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7526.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56.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6.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38万元;其他收入6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7526.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6.38万元;其中:

1、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74.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9.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2.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9万元,资本性支出54万元。项目支出63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90万元。

2、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7.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36.17万元;农林水支出7233.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8.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57元

3、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52.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1.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9万元;资本性支出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526.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3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04万元,农林水支出1233.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92.6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74.16万,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9.6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52.1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4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9元,资本性支出54元。项目支出352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2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特种用车4辆。

2024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3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项目情况说明

1、水管体制改革解困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为维护社会稳定,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溪霞、幸福、肖峰、梦山水库职工历史遗留问题管理经费,安置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立项依据:新府办抄字2017453号文件

3)实施主体:南昌市新建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

4实施方案:保障水管体制改革历史遗留问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按上级人社部门文件执行。解决溪霞、幸福、肖峰、梦山四座水库正式职工(含退休人员),以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参保方式,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所有被安置职工的职工养老保险费建立职工社保账户,分年度缴纳,直至所有被安置职工全部退休以及涉及单位缴交部分以及滞纳金由区财政解决。

5)实施周期:一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260万元

2、城市防洪管理局聘用人员经费资金

1)项目概述:近年来我区局部洪涝灾害以及旱灾频繁,对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影响,提高水利防洪抗旱能力。为保障区城市防洪管理局工作正常运转,做好我区域区防洪管理工作

2)立项依据:新府办抄字20162号文件

3)实施主体:南昌市新建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

4实施方案:根据新府办抄字20162号文,此项经费主要包含运行管理人员经费,聘用人员不超过20人,其中司机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标准,特殊技工按照每人每月1770元标准,其他技术工人和辅助工人按每人每月1430元标准,人身意外险200元/人/年,社保、工伤、医疗保险等11656元/人/年,具体以每年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支付,保障我单位原城市防洪管理局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水利防洪抗旱能力。

5)实施周期:一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92万元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河道圩堤维护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9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减5万元,主要原因是为厉行勤俭,减少接待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减少开支更换电动汽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54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游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水利工程建设: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防汛: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抗旱: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其他水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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