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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864814-0601-2023-008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11-1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新建区发改委部门2021年度本级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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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委部门2021年度本级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区发改委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区发改委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和城镇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乡镇制订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组织编制重大专项规划,负责对区域经济、个私民营经济、服务业的发展政策和经营城镇政策的综合协调;组织、协调争取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支持的相关工作。

(二)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提出本区产业发展导向意见,加强各产业间的发展协调,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研究拟订生产力规划方案及重要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推进城镇进程,组织协调可持续发展工作。

(三)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研究组织,对全区经济运行进行预测和预警,及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信贷等经济杠杆,运用区直接掌握的投资,国外贷款等经济手段,促进各项重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

(四)负责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及重大重点建设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审批和上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国家、省、市规定应报批及本区需控制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协调服务;参与对全社会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外资金平衡协调 ;组织研究拟订政府性投资的重大项目融资方案;负责对全区重大重点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前期经费实行协调平衡、统筹安排。

(五)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参与组织协调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

(六)对全区服务业的发展实行统筹规划、计划平衡、协调服务,组织制订相关政策和市场准则,安排重大重点项目;做好全区重要物资、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区级储备粮、储备物资的收储、动用计划,引导和调控市场。

(七)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及国防经济建设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研究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和重大问题,推动社会事业产业的发展。

(八)负责全区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审查上报限额以上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监督管理国家、省、市、区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和重大重点项目的竣工验收;参与区规划建设联合审批。

(九)贯彻执行《价格法》等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全区性的价格政策、规定;负责国务院和省、市、区人民政府及上级价格主管部门下达的价格改革和调整方案在全区的实施。

(十)执行国家及省、市商品价格分工管理目录,研究提出全区重要性商品及服务价格调整计划及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建立和实施价格听证会制度、价格公示制度。

(十一)加强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提出价格和收费调整的建议,并组织具体实施。

(十二)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的控制目录和相应的调控对策,提出价格调控及相关经济政策建议;开展价格监测、价格鉴定、价格认证、价格信息服务、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研究工作。

(十三)负责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的实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等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全区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乱收费案件及不正当价格行为;推行明码标价制度;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工作。

(十五)指导、监督区政府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的价格管理工作;仲裁地方、部门和企业之间重大的价格纠纷及争议,负责衔接毗邻地方的价格政策及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

(十六)建立全区价格信息网,负责全区价格鉴证、价格认证、涉案物品估计;负责全区农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分析和资料反馈工作,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十七)负责对各乡(镇)的价格管理和价格监督检查的指导工作。

(十八)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南昌市新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39人,其中在职人员3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6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3990.3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05.23万元;本年收入合计3990.33万元,较2020年减少1895.84万元,下降32.21%,主要原因是:减少的原因是由于人员减少,项目评审资金由于机构改革划入区行审局。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990.3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4295.5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295.56万元,较2020年减少1671.86万元,下降28.02 %,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是人员减少,另一方面是由于项目减少,同时倡导节约,所以费用列支减少了;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913.66万元,占68%;项目支出1381.9万元,占32.1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04.06万元,决算数为429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1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01.84万元,决算数为280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26%,主要原因是:新增各种专项项目支出。

(二)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70.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新增入统规上服务业区财政奖励资金、春节期间非南昌籍员工补贴和正常生产经营奖励、南昌市企业科研创新平台奖补资金、精准降低部分新兴产业用电成本新建区配套资金、新建区2020年度优秀企业家奖金等四个项目。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34万元,决算数为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25万元,决算数为32.2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预算要求支出。

(五)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93.11 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省级充电设施基础建设补贴项目。

(六)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22.8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数字新建智慧城区项目。

(七)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8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东源生态种养基地水毁水利工程、以工代赈项目(金桥乡清淇村门前塘整治项目)。

(八)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江西省创新能力和产业升级平台建设专项省级创新平台方向技术研发平台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建筑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

(九)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入统规上服务业市财政奖励资金项目、商业服务业等相关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63万元,决算数为2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预算要求支出。

(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2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新建区象山镇高标准农田损毁设施修复工程(暴雨洪涝灾害应急救助补助)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95.5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927.96万元,较2020年减少183.7万元,下降16.51 %,主要原因是:本年调入1人,调走3人,退休1人,减少3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71.65万元,较2020年减少260.89万元,下降23.04 %,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是人员减少了,另一方面是由于项目减少,同时倡导节约,所以费用列支减少了。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81万元,较2020年增加9.51万元,增长55.01 %,主要原因是:抚恤金和生活补助的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1087.25万元,较2020年减少1931.59万元,下降63.98%,主要原因是:去年有项目为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699.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 0.12万元,下降100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年初预算。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1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全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年初预算,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年初预算,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8.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92.48万元,降低52.81%,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支出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8.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2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无车辆中的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1.83%。    

组织对“光伏扶贫电站运稳费”、“网络专项建设”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光伏扶贫电站运稳费”、“网络专项建设”等项目分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网络专项建设项目根据自评绩效评分细则,我们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原则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预算管理、防止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保障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30分,经绩效评价小组复核,项目最终绩效评价得分为94.30分,评价等级为“优”。光伏扶贫电站运稳费 根据自评绩效评分细则,我们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原则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预算管理、防止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保障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80分,经绩效评价小组复核,项目最终绩效评价得分为94.80分,评价等级为“优”。(请对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简单说明)。

组织对“南昌市新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光伏扶贫电站运稳费”、“网络专项建设”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分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各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绩效自评,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评价方案,设计评价指标。通过自评,我单位在业务管理方面有了一定的经验,在工作管理的情况较好,各项管理制度比较健全,项目质量控制比较有效。在财务管理方面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的监控也比较到位;自评总得分为94分,评价结论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应当将2021年度省级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光伏扶贫电站运稳费及网络专项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光伏扶贫电站运稳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万元,执行数为176.55万元,完成预算的98.0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总体目标为进一步加强新建区光伏扶贫电站运营管理工作,全面掌握光伏扶贫电站运营情况,在全面巡检的基础上,客观、准确、及时报送新建区内光伏扶贫电站安全运维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光伏扶贫电站长期稳定,安全运营,助力脱贫攻坚;二是阶段性目标:(1)加大建档立卡脱贫户覆盖率(2)建设光伏帮扶电站 (3)加大光伏扶贫信息监测,着力提高电站发电效能,确保稳定增收(4)做好光伏扶贫电站运营维护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相关管理及可持续制度不健全;二是绩效指标未进行细化、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促进制度落实;二是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光伏扶贫电站运稳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8万元,执行数为323.50万元,完成预算的98.6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总体目标;二是阶段性目标:保障政务信息网网络,保障各应用系统、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安全稳定运行。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相关管理及可持续制度不健全;二是绩效指标未进行细化、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促进制度落实;二是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每个省级部门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 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 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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