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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753550--2022-006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生成日期: 2022-02-1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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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2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职责调整:将原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作职责、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的科学技术工作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职责整合。

1、负责组织实施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对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科技和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在工业信息化的融合进程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3、负责监测分析全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4、负责会同有关单位和企业一同组织技术改进、技术开发、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推广、运用,促进企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

5、负责承办全区工业企业技改项目的考察、审批和项目实施等事宜。

6、负责推进工业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区创业创新工作,研究制定创业创新政策、工作目标;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

7、负责建立和完善为重点工业企业服务的工作体系;研究提出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协调优化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8、承担全区节能监察工作;承担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全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9、负责指导全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10、负责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组织落实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会同通信、广播电视行业管理单位推动跨行业、跨单位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和业务协同。

11、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及其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单位、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12、负责综合管理全区科技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重点科技攻关、星火、火炬、科技成果推广,新产品试制鉴定、科技扶贫、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产业发展等科技计划;负责高新技术的认定,协调有关单位推动科技进步,组织技术出口、引进、消化和创新工作;组织拟定全区科技发展和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单位审批科技贸易机构,指导全区非公经济科技工作;指导、协调区直各单位和乡(镇)的科技工作,协同有关单位推动各行业的科技进步;负责全区科技成果的登记、鉴定、奖励、推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的国外智力引进工作;负责科技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及科学普及工作;指导全区科技产业发展工作。

13、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本系统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本套单位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化局本级。

编制数3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24人;实有人数105人:其中在职人数53人,包括行政人员21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32人;退休45人;临时工7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单位2022单位收入预算总计额为1977.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1552.7万元增长424.94万元,增长27.37%。增长原因是2022单位项目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7.64万元,其他收入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单位2022年支出预算总计额为1977.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1552.7万元增长424.94万元,增长原因是2022单位项目增加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10.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1.08%;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58.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6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6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8.92%;,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1.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4.8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的补助1.5万元,其他相关支出5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8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183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8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477.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1552.7万元减少4.83%。减少原因是较上年变动不大

具体支出情况是:资源探勘工业信息支出1339.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0.63%;卫生健康支出23.8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78%;住房保障支出43.8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98%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38.64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329.18万元,减少97.17%,减少原因:本年机关运行经费单独列为项目。其中:办公费0.4万元、取暖费6.51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工会经费6.84万元,福利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4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单位政府采购总额69.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9.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单位/单位共有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

(九)项目情况说明

1.节能专项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

1、项目实施依据

本项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2011年3月18日原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等文件设立和《关于印发南昌市新建区工业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2)立项依据

依据政府抄告单及相关文件

3)实施主体

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4)实施方案

该项目主要用于支持区域内工业领域开展节能降耗工业。对工业企业进行节能监察及其监察单位的耗能设备检测,淘汰高耗能落后设备、燃煤锅炉整治,评价考核与表彰奖励,节能宣传与培训。执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南昌市新建区工业节能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实施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实施周期

2022年1月-2022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资金安排26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本级)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节能专项资金

项目编码:

360112228888020000090

项目类别:

当年项目

资金用途:

业务类

开始日期:

2022-01-01

结束日期:

2022-12-31

项目负责人:

潘庆龙

联系人:

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

13879162565

是否重点项目:

项目总金额:

265

本年度预算金额:

265

基本情况

年度绩效目标:

该项目主要用于支持区域内工业领域开展节能降耗工业。对工业企业进行节能监察及其监察单位的耗能设备检测,淘汰高耗能落后设备、燃煤锅炉整治,评价考核与表彰奖励,节能宣传与培训

立项依据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南昌市新建区工业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1)、资金测算表、三定方案

其他依据:

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年度绩效目标

该项目主要用于支持区域内工业领域开展节能降耗工业。对工业企业进行节能监察及其监察单位的耗能设备检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研发与示范推广,淘汰高耗能落后设备、燃煤锅炉整治,节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评价考核与表彰奖励,节能宣传与培训,节能管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

节能宣传与培训次数

=2次

高耗能检测设备购置数

=200台

高耗能设备淘汰补助数

=80名

开展节能考核表彰次数

=1次

开展节能监察和监察检测企业数

=20户

开展节能审计和电平衡次数

=6次

开展节能技改项目个数

=4个

质量

节能宣传与培训完成率

=100%

高耗能检测设备验收合格率

=100%

高耗能设备淘汰补助符合率

=100%

节能考核表彰开展成功率

=100%

节能监察和监察检测合格率

=100%

节能审计和电平衡开展完成率

=100%

节能技改项目开展完成率

=100%

时效

开展节能宣传与培训及时率

=100%

高耗能检测设备购置及时率

=100%

节能监察和监察检测工作开展及时率

=100%

高耗能设备淘汰补助发放及时率

=100%

节能考核表彰开展及时率

=100%

开展节能审计和电平衡及时率

=100%

开展节能技改项目及时率

=100%

成本

开展节能宣传与培训成本控制率

<=100%

高耗能检测设备购置成本控制率

<=100%

高耗能设备淘汰补助成本控制率

<=100%

开展节能考核表彰成本控制率

<=100%

开展节能监察和监察检测工作成本控制率

<=100%

开展节能审计和电平衡成本控制率

<=100%

开展节能技改项目成本控制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实现节能降耗,提升经济效益

显著提升

社会效益

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5%

提高企业能源利用率

显著提升

生态效益

进一步淘汰高耗能落后生产设备

效果明显

可持续影响

降低能耗,推动环境可持续发展

=95%

满意度

满意度

被扶持企业满意度

>=95%

社会群众满意度

>=95%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单位/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0万元,比上年预算10万元增长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 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单位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物(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单位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单位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物(款)其他财政事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四)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单位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五)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十六)农林水事物(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十七)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十八)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物(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十九)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商业流通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二十)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类)国土资源事物(款)其他国土资源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物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三)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

三、单位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南昌市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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