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9年度)
项 目 名 称: 南昌市新建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编报部门(盖章):南昌市新建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部 门 负责 人: 邹平勇
部 门 预算编码: 246001
编 报 时 间: 2018年11月15日
项目基本情况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新建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经费 | |||||||||
| 项目负责人 | 邹平勇 | 联系人 | 陈晓麟 | 联系电话 | 13870890437 | |||||
| 项目属性 | □新增 √延续 | 项目口径 | √经常性 □阶段性 □一次性 | |||||||
| 项目类别 | √社会发展性项目 □部门发展性项目 | |||||||||
| 1. 基本建设类 □ 其中:新建类 □ 扩建类 □ 改建类 □ 2. 行政事业类 □ 其中: 采购类 □ 奖励类 □ 补贴类 □ 3. 其他专项类 √ | ||||||||||
| 起始日期 | 2019年1月1日 | 结束日期 | 2019年12月31日 | |||||||
| 项目概况 | 为切实提升全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推进国家食品安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建立覆盖区城市社区和农村的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确保全区食品安全状况总体平稳,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16]33号)文件精神,经2017年区政府第9次常务会研究,由区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支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专项经费。 | |||||||||
| 项目立项 情况 | 依 据: 1.《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函〔2016〕23号) 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19号) 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7〕39号) 4.《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建区参与南昌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府发〔2017〕7号),并经2017年区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 |||||||||
| 必要性:根据《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赣食安办字〔2016〕2号)精神,从2017年4月起南昌市列为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试点城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是市委、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承诺,也是区委、区政府实施的重大民生实事。目前,我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仍然存在。产业发展水平总体偏低,食品生产方式比较粗放,食品安全监管仍有盲区,食品安全监管基层基础薄弱,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力度有待加强。 | ||||||||||
| 可行性: 2017年区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下发《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建区参与南昌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府发〔2017〕7号),通过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使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全区食品安全状况总体保障良好,全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及满意度全面提升,杜绝系统性、区域性、地源性食品安全风险,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对提升城市品位和核心竞争力,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广大市民的幸福感及获得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 ||||||||||
| 保证项目实施的相关制度及措施 | 制度措施: 1.《新建区食品安全建设三年规划(2018-2020)》 2.《南昌市新建区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3.《南昌市新建区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方案》 4.《新建区强化乡镇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属地责任管理办法》 5.《2018年新建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实施方案》 6.《关于设立新建区参与南昌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推进组及明确职责分工的通知》 7.《新建区参与南昌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8.《新建区参与南昌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9.《南昌市新建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 10.《南昌市新建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考核办法》 11.《南昌市新建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 12.《新建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13.《新建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制度》 14.《新建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 15.《新建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16.《新建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预算管理制度》 17.《新建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经费支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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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总目标 | 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执法机制畅通,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全过程监管稳步推进,食品安全责任层层落实,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完善,全区食品安全状况总体平稳。 | |||||||||
| 年度 绩效目标 | 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食安办要求和区政府相关部署,全面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各乡镇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破难点、打造亮点,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确保全区食品安全消费安全,确保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检验达到4份/千人口·年,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我区食品安全现状满意度高,总体满意度不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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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 起止时间 | 项目实施内容 | |||||||||
2019.1.1—2019.12.31 | 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及保障经费 | ||||||||||
2019.1.1—2019.12.31 | 食品监督抽检经费 | ||||||||||
2019.1.1—2019.12.31 | 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经费 | ||||||||||
项目总预算 | 400万元 | 项目本年度预算 | 400万元 | ||||||||
项目预算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资金来源 | 上年度资金 | 本年度资金 | ||||||||
合计 | 300万元 | 400万元 | |||||||||
(一)财政拨款 | 300万元 | 400万元 | |||||||||
其中:1.上级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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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级财政安排 | 300万元 | 400万元 | |||||||||
3.下级财政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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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有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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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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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营性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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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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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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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构成 | 子项目序号 | 子项目名称 | 金额 | ||||||||
1 | 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及保障经费 | 210万元 | |||||||||
2 | 食品监督抽检经费 | 130万元 | |||||||||
3 | 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经费 | 60万元 | |||||||||
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构成 | 子项目1 | |||||||||
名称 | 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及保障经费 | 金额 | 210万元 | |||||||
起止日期 | 2019.1.1—2019.12.31 | 责任 部门 | 综合应急科 | 责任人 | 陈晓麟 | |||||
预期主要 目的和成果 | 充分发挥19个乡镇(工业园区)聘任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食品安全监督员的协管作用,全力打造新型“协管员”监管体系,做到了全区所有镇、村(社区)全覆盖,全面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全区食品消费安全。 | |||||||||
绩效目标 | 一级 目标 | 二级目标 | 三级目标 | 目标值 | 备注 | |||||
产出 目标 | 数量目标 | 食品安全协管员 | 47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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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信息员 | 34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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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督员 | 1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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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专题培训 | 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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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 | 8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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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 | 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能力建设 | 明显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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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站 “六个一”建设 | 100%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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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目标 | 资金到位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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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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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目标 | 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补助经费 | 1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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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年度考核奖励 | 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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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及资料费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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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经费 | 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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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目标 | 行政村有证有照率 | 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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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目标 | 经济效益 | 罚没收入 | 30万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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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消费信心 | 上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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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秩序 | 上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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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效益 | 食安城创建知晓率 | 8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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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城创建支持率 | 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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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效益 | 食品违法经营的威慑作用 | 加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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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安全感 | 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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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社会满意度 | 8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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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科室负责人:
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构成 | 子项目2 | |||||||||
名称 | 食品监督抽检经费 | 金额 | 130万元 | |||||||
起止日期 | 2019.1.1—2019.12.31 | 责任 部门 | 综合应急科、餐化科、食品科、综合执法大队 | 责任人 | 刘云、漆文晖、陈晓麟、熊贤友 | |||||
预期主要 目的和成果 | 严格按照食品类别、区域全面覆盖和检测样本量达到4份/千人创建要求,全面加强全区食品、保健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等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对食品质量日常抽检及无证无照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并进行预警和处置,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餐饮食品安全。 | |||||||||
绩效目标 | 一级 目标 | 二级目标 | 三级目标 | 目标值 | 备注 | |||||
产出 目标 | 数量目标 | 餐饮食品抽检批次 | 100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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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抽检批次 | 360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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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抽检 | 840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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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食用物质抽检 | 100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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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抽检培训 | 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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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 20次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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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 | 抽检合格率 | 96%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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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率 | 明显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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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目标 | 抽检工作完成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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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位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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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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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目标 | 食品检测费 | 1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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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抽检购样费 | 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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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及宣传资料费 | 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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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记录资料费 | 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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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目标 | 有证有照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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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目标 | 经济效益 | 罚没收入 | 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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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机关 | 2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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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消费信心 | 上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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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秩序 | 上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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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效益 | 食安城创建知晓率 | 8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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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城创建支持率 | 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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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效益 | 市场违法的威慑作用 | 加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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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安全感 | 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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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食品安全满意度 | 8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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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科室负责人:
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构成 | 子项目3 | |||||||||
名称 | 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经费 | 金额 | 60 万元 | |||||||
起止日期 | 2019.1.1—2019.12.31 | 责任 部门 | 综合应急科、餐化科、食品科、综合执法大队 | 责任人 | 刘云、漆文晖、陈晓麟、熊贤友 | |||||
预期主要 目的和成果 | 通过全方面、立体式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实用生活常识等,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市民对创城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积极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 |||||||||
绩效目标 | 一级 目标 | 二级目标 | 三级目标 | 目标值 | 备注 | |||||
产出 目标 | 数量目标 | 食品安全宣传进乡镇村 | 3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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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进校园社区 | 10次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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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宣传进学校 | 3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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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宣传进企业 | 10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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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宣传进机关 | 5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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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 | 1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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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 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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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 | 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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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村宣传覆盖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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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目标 | 宣传完成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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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位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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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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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目标 | 宣传彩页资料及展板费 | 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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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车辆经费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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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巡查记录本及监管台账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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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餐备案材料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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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目标 | 行政村有证有照率 | 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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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目标 | 经济效益 | 问题食品投诉率 | 明显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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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效益 | 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 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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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科普知识 | 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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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效益 | 食安城创建知晓率 | 8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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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城创建支持率 | 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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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食品安全满意度 | 8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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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科室(单位)负责人:
预算绩效目标审核表
评价情况 | 前三年度 | 财政评价得分 | 财政评价意见 |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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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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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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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审核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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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业务科科 审核意见 |
审核人: 科室公章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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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绩 效 办 审核意见 |
审核人: 科室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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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预 算 科 审核意见 |
审核人: 科室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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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一式三份,评价结束后分别由区财政局业务科室、绩效办、预算科各留存一份。
2.如项目构成中没有子项目,则直接在子项目1中填写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