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建区环境保护局决算报表(草案)
附件1:
南昌市新建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草案)
目 录
第一部分 环保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环保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环保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环保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监督执行辖区内环境保护地方性规章和办法。
2.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定;组织拟定全区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划分全区环境功能区划;参与编制全区可持续发展纲要,审核城市总体规划、长堎外商投资工业区城区改造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
3.对全区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辐射环境、有毒化学品、清洁生产以及机动车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4.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等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向区政府提出新建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的建议,参与自然保护区的管理。
5.负责调查处理本区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解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负责环保行政、诉讼工作,承办人大、政协环保议案、提案、意见,处理环境保护信访。
6.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组织编制全区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区环境状况公报。
7.监督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规定审批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负责本区实施环境目标责任制、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日常工作,指导农村生态和乡镇企业环境保护,指导全区生态示范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8.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负责全区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的监督管理;参与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有关资质认可,参与拟定全区环境科技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相关产业规划,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相关产业发展。
9.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区环境信息网络;参与南昌市环境监测网络工作,对全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进行监督性监测;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环境保护。
10.负责环境监察,依法征收排污费并负责管理和使用。
11.管理全区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项目,组织参加国家批准的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县内履约活动。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4个,包括:南昌市新建区环境保护局本级、南昌市新建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南昌市新建区环境保护监理所和南昌市新建区环境监察大队。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62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57人;年末实有人数74人,其中在职人员60人,离休人员4人,退休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环保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505.49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1505.4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505.49万元,较上年下降21.3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业务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505.49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05.49万元,决算数为150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15万元,决算数为7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13万元,决算数为5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70万元,决算数为48.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85.98万元,决算数为128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53万元,决算数为3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940.66万元,较上年增长1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530.30万元,较上年下降19%,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53万元,较上年下降261%,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下降,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6万元,决算数为11.21万元,完成预算的18%,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33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万元,决算数为6.90万元,完成预算的22 %,决算数较上年增长0%。主要原因是:控制支出成本。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6万元,决算数为4.32万元,完成预算的14%,决算数较上年下降346%。主要原因是:控制支出成本。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530.30万元,较上年下降65%,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部门应对本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说明,并公开主要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环保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区生态保护工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二、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三、推进农村和生态环境保护;四、强化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五、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六、开展环保宣教活动;七、提高自身能力建设。
2017年无预算金额超出100万元的专项资金项目。
第三部分 环保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参照部门决算编制说明、财务会计制度或《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有关说明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规范解释。
1.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对企业补助类,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
4. “其他资本性支出”类科目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差不大,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