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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新建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1-02-2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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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持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概况

  

、 单位基本情况                                 

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为南昌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正科级,于20196月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按照2019年的中共南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县(区)生态环境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暂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协调股、自然生态保护股、水生态环境与大气环境股、环境影响评价与辐射安全股。(正在垂改)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2个、股级事业单位1个: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新建分局(副科级),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监测站(副科级);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保护监理所(正股级)。

人员编制。新建生态环境局区行政编制8名,行政工勤编制1名。其中领导职数5名,正股级职数5名。(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新建分局(副科级),现有编制24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监测站为副科级,现有编制21名,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保护监理所(正股级),现有编制10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执行辖区内环境保护办法。

(二)负责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定;组织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划分全县环境功能区划;参与编制全县可持续发展纲要,审核城市总体规划、长堎工业园区城区改造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负责对全县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辐射环境、有毒化学品、清洁生产以及机动车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四)负责统一协调管理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制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有关规定,制订并组织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年度减排计划,分配核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组织督查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的落实情况,检查与督促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相关的重点治理项目建设进度和运行情况,考核评价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五)负责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等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向县政府提出新建各类自然保护区的建议,参与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指导农村乡(镇)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六)负责调查处理本县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解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负责环保行政、诉讼工作,承办人大、政协有关环保建议、提案,处理环境保护信访案件。

(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组织编制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县环境状况公报。

(八)负责监督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规定审批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监督实施各类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落实;负责督促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执行情况及环境保护验收;负责本县实施环境目标责任制、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负责全县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的监督管理;参与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有关资质认可,参与拟定全县环境科技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相关产业规划,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相关产业发展。

(十)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信息网络;参与省、市环境监测网络工作,对全县环境质量和污染源进行监督性监测;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环境保护。

(十一)负责环境监察,依法征收排污费并负责管理和使用。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项目,组织参加国家批准的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县内履约活动。

(十三)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全年部门收入预算13912133.1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全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13912133.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19732.7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4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42000元,项目支出1300000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912133.1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预算支出政府采购办公设备 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万元。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上年减少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元,比上年减少万元。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九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行政运行(科目编码:2110399):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副本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1)

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

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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