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府发〔2018〕3号
关于下拨2017-2018年度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长征社区:
根据新财字〔2018〕2号文件精神,已下拨我镇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25万元,现就该补助资金下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的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用于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给予补助。
二、各村(居)委会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对救灾款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平均分配,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或预留资金。
2018年1月 25日
石岗镇党政办 2018年1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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