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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t532062--2023-021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3-09-0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新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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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区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定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解和控制,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促进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组织实施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贯彻落实吸引(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县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人员来区就业管理服务;负责区直单位股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

(十一)明确人才工作职责:牵头做好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育,负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综合管理、专家人才服务等。

(十二)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指导有关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制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奖惩体系,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2.负责工伤认定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落实工伤待遇,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做好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工伤保险事故预防费用提取;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3.负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检查督促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监督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劳动保护方面的争议仲裁工作。

(十三)负责本局和局属单位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四)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5个,包括:南昌市新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南昌市新建区社会保障事业服务中心、南昌市新建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221人,其中在职人员220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6940.3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持平 ;本年收入合计6940.33万元,较2021年减少998.18万元,下降12.57 %,主要原因是:节约支出。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6879.02万元,占99.12%;;其他收入61.31万元,占0.88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6940.3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6940.33万元,较2021年减少998.18万元,下降12.57 %,主要原因是:节约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持平。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306.87万元,占76.46 %;项目支出1633.46万元,占23.5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40.33万元,决算数为694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83万元,决算数为10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13.01万元,决算数为601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4.55万元,决算数为24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3.48万元,决算数为41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3.36万元,决算数为16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六)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1万元,决算数为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45.5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689.34万元,较2021年减少1080.77 万元,下降22.66 %,主要原因是:没发奖金及节约支出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44.79万元,较2021年减少137.33万元,下降10.71%,主要原因是:节约支出 。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8.83万元,较2021年减少292.11万元,下降42.9%,主要原因是:节约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22.6万元,较2021年增加7.31万元,增长46.18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因单位合并分立等,购置固定资产 。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5.8万元,决算数为10.29万元,完成预算的39.88 %,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0.28万元,下降28.49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2021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持平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8万元,决算数为10.29万元,完成预算的54.73 %,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43万元,下降4.01 %,主要原因是节约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3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7.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减少130万元,降低10.02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节约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6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财决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公务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0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87.37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 1.46 %。    

组织对“三支一扶生活交通补助”、“办公大楼运行经费”等1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7.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523万元,其他资金预算支出3045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单位项目支出评价得分90分以上,评价优秀。

组织对人社局本级及下属4个改革后的单位开展了部门整体评价,涉及所有财政预算支出10933.1622万元(含就业资金和社保基金)。从评价情况来看,各单位项目支出评价得分90分以上,评价优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三支一扶”生活补贴及社会保险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执行数为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按月足额发放生活费;二是根据社会保险代扣个人部份。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每年有部分人员辞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做好沟通工作;二是实时跟进“三支一扶”人员在岗状态。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办公大楼运行经费”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6万元,执行数为1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保障单位日常工作运行正常开展;二是办公大楼日常维修维护及安保支出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办公大楼使用年限增加,导致维修经费增加。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对本级项目防疫支出做了评价,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全年执行数为100万元,年末较好地完成了全年任务,评价为96分,评价结果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 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 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 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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