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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t532062--2024-003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4-01-2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4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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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2024

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 “ 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2024

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 “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院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南昌市新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所属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

1.为南昌市新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提供法律保障。

2.指导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3.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普及和应用工作。

4.承担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5.承办上级人社部门交办的工作。

6.承办由上级人社部门统一管理的辖区内线上申诉案件处理。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

1.负责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省、市劳动人事关系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研究制定本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级管辖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文书送达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工作。

3.负责权限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调解、仲裁工作。

4.根据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专、兼职仲裁员、调解员和书记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5.负责审理辖区内与劳动人事争议有关的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

6.负责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并对辖区内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7.维护全区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完成南昌市新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内设处室 6 个,包括:(仲裁股、重大集体案件审理股、人秘股、驻新建经开区仲裁服务办公室、立案股、调解股共计6个职能股室。)

编制人数小计6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59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编外人员1 人。实有人数6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9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59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编外人员1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27人。遗属人数2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院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院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  1186.0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86.29  万元,下降6.7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126.0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6.29  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其他收入  6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0 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其他资金进账数减少。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  1186.0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86.29   万元; 下降6.7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   1098.0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94.71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人员定额107万为基本支出,上年为运行经费在项目支出,故本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975.93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119.1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98   万元, 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8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81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人员定额107万为基本支出,上年为运行经费在项目支出,其他资金项目预算减少40万,加上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故本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8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6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 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国防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09.2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32.79 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88.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2.3 万元;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调增。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农林水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 增加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金融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88.2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4.21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公积金政策调整。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1003.9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2.89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绩效奖科目为奖金,在工资福利支出,上年退休费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不在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179.14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4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9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36.65   万元;本年退休人员绩效奖科目为奖金,在工资福利支出,上年退休费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故减少。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 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9   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对企业补助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1126.0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6.29   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国防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49.2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2.79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88.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2.3  万元,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调增。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农林水支出   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金融支出 0 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88.2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4.21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公积金政策调整调增。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  1098.0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94.71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人员定额107万为基本支出,上年为运行经费在项目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975.93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119.1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98   万元, 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2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41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人员定额107万元为基本支出,上年运行经费169万元为项目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8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 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8   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8   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上年)7 月 31 日(各级财政编制部门预算基 础信息上报截止时间), 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0  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

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2024年仲裁院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按照2024年上级及本部门文件计划部署,化解劳资纠纷,保障劳资双方的利益,和谐劳动关系长期、健康和有序发展。

2)立项依据

按照上级及本部门文件计划部署

3)实施主体

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3)实施方案

主要用于开展日常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办公费用,按各级指标实施。

5)实施周期

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8万元

二、2024年 “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   3.6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

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  3.6   万元,比上年减  0.4   万元,主要

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

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

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 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 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上年)全部结转和 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反映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 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2024年仲裁院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303-南昌市新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单位

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8

其中:财政拨款

0

其他资金

0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按照2024年上级及本部门文件计划部署,化解劳资纠纷,保障劳资双方的利益,和谐劳动关系长期、健康和有序发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成本控制数

≤280000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案件审理仲裁数

≥100件

质量指标

案件审理仲裁办结率

=100%

时效指标

案件审理仲裁办理及时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率

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劳动者及用工单位满意度

≥95%

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2024

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 “ 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2024

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 “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院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南昌市新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所属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

1.为南昌市新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提供法律保障。

2.指导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3.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普及和应用工作。

4.承担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5.承办上级人社部门交办的工作。

6.承办由上级人社部门统一管理的辖区内线上申诉案件处理。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

1.负责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省、市劳动人事关系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研究制定本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级管辖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文书送达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工作。

3.负责权限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调解、仲裁工作。

4.根据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专、兼职仲裁员、调解员和书记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5.负责审理辖区内与劳动人事争议有关的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

6.负责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并对辖区内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7.维护全区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完成南昌市新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内设处室 6 个,包括:(仲裁股、重大集体案件审理股、人秘股、驻新建经开区仲裁服务办公室、立案股、调解股共计6个职能股室。)

编制人数小计6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59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编外人员1 人。实有人数6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9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59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编外人员1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27人。遗属人数2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院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院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  1186.0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86.29  万元,下降6.7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126.0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6.29  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其他收入  6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0 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其他资金进账数减少。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  1186.0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86.29   万元; 下降6.7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   1098.0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94.71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人员定额107万为基本支出,上年为运行经费在项目支出,故本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975.93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119.1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98   万元, 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8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81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人员定额107万为基本支出,上年为运行经费在项目支出,其他资金项目预算减少40万,加上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故本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8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6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 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国防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09.2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32.79 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88.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2.3 万元;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调增。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农林水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 增加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金融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88.2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4.21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公积金政策调整。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1003.9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2.89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绩效奖科目为奖金,在工资福利支出,上年退休费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不在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179.14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6.4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9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36.65   万元;本年退休人员绩效奖科目为奖金,在工资福利支出,上年退休费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故减少。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 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9   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对企业补助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1126.0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6.29   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国防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49.2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2.79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88.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2.3  万元,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调增。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农林水支出   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金融支出 0 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88.2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4.21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公积金政策调整调增。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  1098.0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94.71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人员定额107万为基本支出,上年为运行经费在项目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975.93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119.1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98   万元, 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2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41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人员定额107万元为基本支出,上年运行经费169万元为项目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8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 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8   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8   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上年)7 月 31 日(各级财政编制部门预算基 础信息上报截止时间), 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0  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

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2024年仲裁院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按照2024年上级及本部门文件计划部署,化解劳资纠纷,保障劳资双方的利益,和谐劳动关系长期、健康和有序发展。

2)立项依据

按照上级及本部门文件计划部署

3)实施主体

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3)实施方案

主要用于开展日常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办公费用,按各级指标实施。

5)实施周期

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8万元

二、2024年 “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单位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   3.6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

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  3.6   万元,比上年减  0.4   万元,主要

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

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

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 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 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上年)全部结转和 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反映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 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2024年仲裁院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303-南昌市新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单位

南昌市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8

其中:财政拨款

0

其他资金

0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按照2024年上级及本部门文件计划部署,化解劳资纠纷,保障劳资双方的利益,和谐劳动关系长期、健康和有序发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成本控制数

≤280000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案件审理仲裁数

≥100件

质量指标

案件审理仲裁办结率

=100%

时效指标

案件审理仲裁办理及时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率

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劳动者及用工单位满意度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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