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府字〔2018〕60号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关于李美夏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李美夏同志任南昌市新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职时间从2018年1月起算。
2018年11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索引号: | A25010-6899-9457-4506-3161-603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8-11-06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