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小生同志任职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刘小生同志任南昌市新建区投资促进中心招商三科科长。
特此通知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商务局委员会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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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A25010-0899-4219-1582-1163-320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新建区商务局 | 生成日期: | 2017-09-29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