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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25010-3156-4356-6917-2987-374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7-12-0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新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调整各科室职责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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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安监大队、培训中心: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安监局各科室职责分工调整如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政务、事务、组织人事、安委办日常工作;负责非煤矿山、电力、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气象、教育、宗教、地质、矿产等行业监管和部门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监察科: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烟花爆竹、交通(水上交通和道路交通)、铁路、民航、林业、文化、旅游、粮食、贸易、渔政、机械、农机、供销、质监等行业监管和部门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负责应急救援、综治、司法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职业安全健康、冶金、有色、石油、化工、市政(燃气)、轻工、纺织、烟草、农业、消防、卫生、医药、环保等行业监管和部门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优化环境投资、信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发证等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指导、协调等工作,配合做好相关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行政执法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宣传教育培训中心:负责保密、装备设备采购及管理工作;负责依法对全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机关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宣传、咨询等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特此通知    

   

   

                                     0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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