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民政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为加强内部管理,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胡振华同志任区划地名股股长,免去其局党总支专职副书记职务;
万经海同志暂时负责组织人事、党建工作。
中共南昌市新建区民政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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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h657614--2023-013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新建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07-13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