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南昌市新建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新安字〔2018〕4号)文件精神,坚持“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发挥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作用,结合我镇建筑施工实际,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石岗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熊振卫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陈新忠 城乡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胡仁望 农村农业办公室副主任
罗仁刚 行政执法办公室副主任
徐孝未 社会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各村(社区)委会主任
建筑施工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新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南昌市新建区石岗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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