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套开全省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集中表彰。会上宣读了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优秀人民警察、爱民模范集体、爱民模范个人的表彰决定,并为受到表彰的全省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奖。新建公安分局共有一个先进单位和一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从警25年,李浩先后多次被市局授予全市优秀责任区民警荣誉称号;2007年被评为全市“十大爱民警察”;2007年、2018年,先后荣立三等功两次;2010年被授予全县“矛盾纠纷化解先进个人”;2011年被授予全省“优秀政法干警”;2012年被授予全市“争先创优”优秀共产党员等。
从一名农村派出所的基层民警到现任治安大队大队长,李浩同志在每一个岗位都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多年来,他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履职尽责、心系群众,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他带领大队全体民辅警振奋精神、顽强拼搏,将大队打造成为分局的“先锋队”。怀着对公安事业的执着追求,他用忠诚、敬业、奉献、担当,忠实履行着人民警察的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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