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江西省司法厅《关于通报表扬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人民调解组织 优秀人民调解员的决定》(赣司民参法字﹝2021﹞1号)转发给你们,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省司法厅决定通报表扬全省25个单位为全省人民调解先进单位,150个人民调解组织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组织,300名人民调解员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其中南昌市新建区望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南昌市新建区联圩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组织;万青、熊华、余强辉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附江西省司法厅《关于通报表扬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人民调解组织、优秀人民调解员的决定》(赣司民参法字[2021]1号)_看图王
新建区司法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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