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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988658-0401-2024-000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4-03-2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全南昌整治!家有电动车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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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

居民住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问题

都备受关注
                                                   日前,记者从市消防部门获悉
南昌市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
开展居民住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
及建筑消防设施综合治理
此次治理共分动员部署、
全面排查、整治建设
和检查考核四个阶段进行
时间持续至今年12月底
治理的内容主要包括


居民住宅场所是否设有符合规范要求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居民住宅场所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居民住宅建筑是否存在消防设施设计不达标,管理水平低下等问题。


据了解,动员部署阶段,市、县(区)两级召开了专题动员部署会议,已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治理目标、职责任务和工作措施。
3月21日至3月31日启动全面排查阶段,我市各县区(开发区、管理局)组织街办、公安派出所、综治网格等基层力量对辖区内的居民住宅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掌握居民住宅场所是否具备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条件,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占用、 堵塞消防通道等违规停放充电等隐患。
4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为整治建设阶段,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持续开展居民住宅电动自行车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相关部门,督促居民住宅物业管理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利用公共用地、原有车棚(位),加快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对无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由县区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建设经费采取“县区为主,市级奖补”方式予以解决。
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检查考核阶段,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各县区(开发区、管理局)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及建筑消防设施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此外,我市将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居民住宅管理单位做好居民住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另据了解,市政府督查室将每半年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对各县(区)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通报通报。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未按要求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及建筑消防设施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下发督办单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治措施落实不力、导致亡人火灾事故的,将通报约谈,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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