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2月1日起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检查至今,我局共开展专项检查5次,办理了2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典型案例,主要是经营场所内未张贴相关反食品浪费的标识、标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对其进行了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这2家单位分别是:新建区君豪饭店、新建区随菜便饭店。
下一步我局执法人员继续加大制止餐饮浪费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餐饮浪费违法行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坚决贯彻执行并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营造一个“珍惜粮食、反对浪费”良好社会氛。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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