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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o546364-0401-2025-001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昌邑乡 生成日期: 2025-07-2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致全区广大农民群众关于开展露天禁烧工作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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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区广大农民群众关于开展露天禁烧工作的公开信

全区广大农民群众:

一年一度的“双抢”和秋收季节即将来临,为有效防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草洲、堤草)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保护我区生态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在全区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草洲、堤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草洲、堤草)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形成滚滚浓烟,大大降低空气能见度,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草洲、堤草),容易引发火灾,威胁生命财产安全。

禁烧秸秆(垃圾、草洲、堤草)是广大农民群众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焚烧秸秆(垃圾、草洲、堤草)的行为进行处罚和拘留,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人民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广大农民朋友,秸秆(垃圾、草洲、堤草)禁烧人人有责,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摒弃露天焚烧农作秸秆的陋习,主动参与秸秆(垃圾、草洲、堤草)禁烧,积极争当宣传员,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共同为创造优美生态环境、打造碧水蓝天而共同努力。

来源: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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